第450章 闽北“7·20”血案:一场超车引发的死刑判决

1986年5月24日,福建省顺昌县洋口镇,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审大会刚刚结束。

当法官宣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最终判决时,台下的人群中爆发出难以抑制的哭泣与哽咽。

几位来自山腰村的妇女,怀抱着懵懂的婴孩,紧紧围住一位身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泣不成声:“林律师,谢谢您!屈死的孩子他爹,在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这位被村民团团围住的,正是南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的林银官律师。

这场迟来的正义,源于近一年前那场震惊闽北的“7·20”特大交通事故,而那起惨案的序幕,则在1985年那个酷热的夏日清晨拉开。

一、 大桥上的灾难

1985年7月20日上午,烈日灼烧着闽北山区。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境内的洋口大桥,仿佛成了一个大烤炉,空气在热浪中扭曲翻滚。

运输专业户陈光弟驾驶着一辆解放牌运输车,风驰电掣地行驶在通往洋口的公路上。

与此同时,南平市茂地乡山腰村的黄月荣,正开着他的“龙马”牌农机车,载着7位同村村民从洋口镇返程。

车厢里,刚刚购买的猪崽发出阵阵哼叫,村民们满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殊不知死神已悄然逼近。

当黄月荣的农机车驶上6米宽的洋口大桥时,陈光弟的运输车也从后方急速逼近。

在视线良好、路面宽敞的情况下,陈光弟不断鸣笛,意图超车。忠厚老实的黄月荣听到喇叭声,立即向右靠拢,让出了足足3.7米宽的路面。

然而,陈光弟并未直接超车,反而驾车向右挤逼。黄月荣心下诧异,再次向右避让,让路宽度达到了4.8米,几乎占满了整个桥面,同时他踩下了刹车——农机车的右轮距离人行道边缘仅剩0.1米!

就在两车并行的一刹那,惨剧发生了。陈光弟先是向右猛打方向盘,运输车的车厢撞碎了农机车的倒车镜;

紧接着又向左急打方向,运输车车厢后部的角铁如同致命的巨锤,狠狠撞击在农机车车厢前部。

伴随着金属撕裂的刺耳声响和村民们的惊声尖叫,农机车被巨大的力量推挤着冲上人行道,撞断水泥护栏,从21米高的大桥上一头栽进下方的富屯溪中。

二、 生死瞬间与人间惨剧

农机车坠入深潭,溅起巨大的水花,随即被浑浊的河水吞没。车上7位村民连同他们刚买的猪崽,瞬间被河水卷走,无一生还。

驾驶员黄月荣或许命不该绝。在车辆沉入河底的混乱中,他被卡在严重变形的驾驶室里。

危急关头,他想起父亲曾经的告诫:“溺水时不能往亮处游,那是水底反射的光。”他强忍剧痛,砸破车窗玻璃,憋住一口气,拼命向昏暗处挣扎。

此时,河面上一位放鱼鹰的老伯正撑着竹筏。他亲眼目睹了车辆落水的骇人一幕,急忙撑筏前来搭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