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审中,李明心理防线崩溃,供出同伙白清国、张宝顺。三人均无业,因眼红他人经商致富,萌生抢劫念头。
李明春踩点后发现,制帽厂门市部每晚仅有两名女营业员留守,便于下手。
7月25日傍晚,三人潜伏在门市部对面。晚七点半,刘晓娜和王娟锁门外出吃饭。三人趁机靠近,伪装乘凉。
待她们返回开门时,一拥而入。白清国和张宝顺勒住两名女子,李明春反锁大门。
威逼交钱未果后,白清国性侵了王娟。李明春撬开铁皮柜,仅得1700多元现金,愤而撕毁账本。
为灭口,三人用锤子猛击两名女营业员头部,随后劫走收录机、金戒指。李明春分得900元,其余财物由白清国、张宝顺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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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次日,送货员发现惨案报警。一个月内,白清国、张宝顺在外地落网。
警方起获埋藏的收录机、金戒指及三把带血锤子。郑德才再度提取二人鞋印,确认与现场凉鞋印完全吻合。
庭审中,主犯李明春坦言,自己心理扭曲源于童年阴影。
他十六岁起流浪社会,对生活充满绝望。“我只想搏一搏,”他对记者说,“但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最让他困惑的是,足迹专家如何提前判断出他脚穿“白鸽牌拖鞋”?
1986年底,李明春被判处死刑,白清国、张宝顺分获死缓。这起曾震动洛阳城的血案,最终因一枚枚模糊的鞋印,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