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一度锁定惠安县流氓盗窃犯张志鸿,其当过石工、懂炸药,曾扬言制造爆炸。但经20多天侦查,最终在其妹夫家将其抓获,排除嫌疑。
另一线索来自南安县官桥镇一封署名“闽志刚”的匿名信,称“要以王志刚为榜样”。经三个月侦查,证实写信人是一名18岁青年,因家庭纠纷发泄情绪,与爆炸案无关。
省劳改局排查在逃人员时,发现宁化劳改大队逃犯黄可芬与无名尸特征高度吻合:27岁,曾非法买卖炸药雷管,1979年9月破窗越狱后下落不明。
专案组立即将其列为重点嫌疑对象。省公安厅专门会议部署追查其行踪,印发载有其照片、指纹、笔迹的通报,派员赴其可能落脚的三明、宁德、建阳乃至浙江温州、丽水、金华等地调查。
办案人员顶严寒冒酷暑,历时9个月,跨越4省13个地区67个县市,走访498人,逐步摸清黄可芬的情况:
黄可芬,化名吴国汉、陈志平等,27岁,浙江苍南人,后迁居福建顺昌。兄弟六人,排行最小,好吃懒做。
1975年因炸鱼、伪造票证、盗窃被拘留,1978年5月因结伙盗窃、买卖炸药雷管被捕,判刑5年。
1979年9月越狱后,曾逃往邵武、浦城,两度潜回浙江,又至福鼎苍岭采石场找打石工蔡大振购买炸药。
蔡大振交代,黄可芬越狱后曾购3千克炸药、5发雷管,称“要去三明炸鱼”。
与黄熟悉的刑满释放人员吴联意称,黄常说“吃在嘴上,死在路上”。在押犯人张文辉、唐海江透露,黄随身带炸药雷管,懂用电知识,曾企图盗枪抢劫、炸死仇家。
黄的二姐黄林梅、外甥蔡祖川证实,黄越狱后两次投宿,穿红色棉毛运动衣裤,与现场遗留衣物一致。另有8人证实,黄习惯携带2米钢卷尺,爱穿棉毛运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