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老板年过五旬,手掌比干枯的树皮还要粗糙,留着八字胡,喜欢说些新鲜的人和事。家中唯一的儿子前几年就战死在边疆,用他自己的话,儿子在哪里,家就应该落在哪里。
儿媳妇是个顶好的妇人,死活不肯改嫁。跟着他们从几百里外迁居此处。两个半截身子如土的老朽、刚到三十岁的丰腴妇人、年满五岁的孩子、一家四口人支起了这间小小的酒肆。
崔老板表面上拘谨又是个性情中人,每次开始喝酒总是推脱摆手,几杯美酒下肚就彻底打开了话匣子。在边疆上家长里短的倒苦水都显得尤为动听。一推一让,你来我往。最终总得喝得酩酊大醉。
可忙坏了一同送货的小孙子,又得给每个人添酒、又得照顾自己那贪杯的阿爷。
众将士都十分喜爱这个懂事的孩子,冯大就不止一次抱着他荡秋千,火夫老周也经常往孩子手中塞些特制的点心。
这些都是标长薛潇湘的有意为之,每个月总得有几天恣意发泄的时间,喝饱了酒、把那些压在心底的事都说出来,才不会憋坏。对军中硬朗的汉子总是高压管理可万万不行,无非是自己多掏点口袋的银钱,对她看说很值得。
月明星稀,入夜后西北塞外夜晚的寒冷总让人猝不及防。本地人总爱唠叨一句谚语:“晚穿羊皮、早穿纱。篝火配上哈密瓜!”
薛潇湘总是最晚休息,巡视营房,查看火烛后再为东倒西歪的士兵盖上被子,自己坐在城头上夜间巡逻。老周贴心的送上一小壶烈酒,示意他暖暖身子。
“老周,这样的日子要是真能一天一天过下去,不是很好吗?”薛潇湘吞了一大口,脸色瞬间通红。
“小点口,这是崔老板特制的,上头的嘞~”
“谁说不是呢!这种日子是很好,嘿嘿,我就怕标长口袋中的银钱不够使。哈哈哈,那些猴崽子今天就喝了两坛酒,长此以往可不是个事。”老周带着笑脸变魔术般从衣袋掏出一把花生递给薛潇湘。
薛潇湘笑而不语,捻开一颗花生,丢进嘴中,转而唠起了家常。
“老周,你参军多少年了。”
火夫老周没急着回答,屁股倚靠在城墙上,盯着一旁噼里啪啦的火炉,浑浊的眼神变得清澈。
“老头子我已经参军三十七年了。盘算着得把最后的生命留在这里。”
“您一直都是火头军吗?没上阵杀过北羌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