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枪口抬高一公分的良心

就比如说去年那个新闻吧,卖猪肉0.6公斤,被罚款10万元的事情。

2020年的春节,吉林省舒兰村农民田某将自己家养殖的一头猪宰了之后,把猪肉拿到市场上卖,结果被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获。据了解当时售出的猪肉为0.6公斤,属于正常行情,一共也就卖了30元,却被判定罚款10万元。

这一事情被曝出后,大家都很不理解,为什么农民卖自己的猪还要被罚款10万?就算是农民因为缺少相关手续不能去市场卖猪,也不能罚款这么多吧?那么以后农民养的猪该怎么办,自产自销吗?

心疼这位农民伯伯的同时,咱也具体讲理。卖自己家屠宰的猪肉,没有经过检疫,这个确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但话说回来了,这个顶格处罚,就真的合理吗?

首先来说,这是一户农民自养的猪,猪肉本身也没问题。并不是刻意隐瞒,出售些病猪、死猪这类危害性极大的事情。

市场需要规范管理,这个没问题。但是实际情况也得考虑,不然怎么会有“量刑”这个词呢?这位农民私自贩卖猪肉的行为,数量只有极其微少的数量,也没有实际造成危害,违法的情节其实极为轻微。

再者说,农民的收入本就很低。他私卖猪肉确实不对,但是并非长期或批量出售的行为。偶然的这一次没产生危害的违规,没收整头猪和贩卖猪肉所得,就已经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了。养这一头猪需要一年的辛苦,以及饲料的投入。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又是初犯,有了这次教训,也就够了。

若是冥顽不灵,继续违法操作。此时再视其情节,进行加码惩罚,也不失为合乎情理的行为。

可是一下子就直接顶格处罚,罚款十万!这是一户农民多少年才能攒下的净收入呀!这并不属于那种做了恶事,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这种对小门小户倾家荡产程度的严厉处罚,会不会太过小题大做了呢?

这事儿后来闹得沸沸扬扬,最终不执行巨额罚款的判罚。法律虽然严谨,但是根据事实情节不同,也有一定活动的执行空间。

在这件事情里,开出天价罚单的执法者,就有如那个手中有枪的士兵,应该具有枪口抬高一公分的良心。遵循法理、行使执法权,也不能太过不尽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