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令状态、夺印动作、封返动作,分列三栏。当前证据只定先后,不定同人,不定主名。”
宋砚用最后半截黑笔骨写下三栏。写到“封返”时,笔骨完全碎在他指间。碎屑落入记录耗损,不沾任何一栏正文。他这一轮之后,再没有能记录细时序的旧笔可用。
第五席没有阻止。
他看着三栏成形,忽然将黑账翻到最末一页。那一页没有字,只有一道与平直封边完全相同的暗线。
不是证据,只是一种新的威胁:第五席早知道返口如何被封。
第七旧号没有去照黑账。
它先收下现有三栏,将“弃令者,留半印”改为“弃令已成,第二半印后遭夺取”。弃令者仍未定,夺印者也未定,二者不再允许互相代名。
随后,第七旧号的细线越过已经熄灭的巡灯,落向公账厅外一处无人能看见的旧域边缘。
新的冷字从石下浮起:欲验弃令,先开断返封边。
而他们手中,已经没有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