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救命名册后来吃了人

第四个月的名册,多出一栏“可用”。

最初三栏分别是真实人数、借用姓名和归名意愿;户部接管后,“可用”写的是壮丁、粮额、军田和抚恤。一个人从需要过关的活口,变成可征兵、可领银、可计算的份额。

段叔看到新栏时反对过一次。他在页边写“暂籍不得募”,第二日便被墨涂掉。常鹤鸣拿出同月募兵令,三百一十七名隐籍男子中有一百零九人被编入边营,陆青禾只是多年后的延续。

老鹞却说其中有人自愿入伍。借名后他们有粮、有军籍,参军能领饷,也能保护家人,不能把一百零九人全写成被抓。

军府把自愿、受压和无证三类分开。现能确认自愿二十三人,因家属断粮被迫四十一人,其余四十五人只剩入营日期。

二十三份自愿里又有八份由里正代按手印,三份当事人当时不足十四岁。自愿不能只看纸上一个印。八份改列待核,未成年三份单独标注。数字因此从整齐的二十三变成十五、八、三三栏。

“四十五人算什么?”小树问。

“算不知道。”书吏答。

不知道不是空白无事,而是不能替他们补上自愿。

名册后来吃掉的第一样,是原名。每次领粮都须喊借名,喊错便停一顿。段叔承认自己最初为防冒领定过这个办法。他以为三个月忍一忍,没想到孩子背了十五年。

第二样是原家权益。户部把借名户写成完整军户后,阵亡抚恤、军田租息和冬衣都转入新册。负责转账的粮官按每户抽一成“整籍费”,秦嵩副押的北运文书允许“不足一两免报”。小额被制度性藏起来,十五年累积已不小。

账房先估出一百八十七两,段叔却提醒许多户一年不满一两,过去被免报后连底单都没留。现数只是能看见的部分。沈令仪要求首页写“下限”,不写“总额”,免得将来补到这个数便宣布清账。

第三样是活人的离开权。借名者若想恢复,须退还过关后全部粮食、衣物和田租。多数人根本还不起,只能继续用别人的名字。

栓嫂听见要退十五年粮,笑得发苦:“当年那碗粥早变成我女儿的骨头,怎么退?”

不能要求人吐出活命的饭。需要返还的是后续不当获利,且要扣除真实劳动、税赋和维护;最初救命粮列灾赈,不向受益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