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公司法证券法引入,修仙联盟初具雏形

明确规定,联盟弟子按贡献(任务完成、修为晋升、技术创新等)可获得“贡献点”,此贡献点可与灵石兑换,也可在内部交易市场购买资源,未来甚至可探索与“股份”进行某种程度的关联(类似员工持股计划雏形),极大激发底层弟子的积极性。

同时,设立“发展基金”,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弟子修炼、技术创新和风险投资。

第五章:融资与股份流通(证券法雏形)

这一章最为石破天惊!凌皓提出了“增发扩股”与“股份交易”的概念!

· 联盟若需发展资金,可向内部弟子或外部投资者增发新股,原有股东可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

· 在锁定期满后,经联盟大会批准,可设立“内部股权交易平台”,允许持股者在一定规则下转让其股份。

这意味着,股份不再是静态的,而是可以流动的资产!甚至…可以上市交易?(凌皓暂时没敢写那么远,但种子已经埋下。)

第六章:合并、分立与清算

甚至规定了联盟未来可能面临的合并、分立乃至解散清算的情形和程序,做到了“有始有终”。

这份《草案》,几乎就是一部微缩版的《公司法》加《证券法》!它用严谨的法律条文和金融工具,为“灵青盟”构建了一个权责清晰、激励相容、能够自我发展并抵御风险的现代化组织框架!

当两宗高层,尤其是那些精通庶务、管理着大量资源的长老们,仔细研读了这份《草案》后,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小主,

这已不仅仅是解决合并决策权的问题了!这是要对整个宗门的运作模式,进行一场彻底的、颠覆性的革命!

灵溪宗宗主闭关三日,出关后第一句话便是:“此子之才,经天纬地!若此《草案》能成,我灵溪宗…不,是未来的‘灵青盟’,或将开创修真界万世未有之新局!”

青木宗宗主在震惊之余,也与心腹长老连夜推演,最终得出结论:此方案虽看似将权力置于“股权”之下,削弱了传统长老的权威,但其构建的体系,确实能最大限度保障青木宗的利益,并能激发整个联盟的活力,从长远看,利大于弊!

最大的阻力,反而来自两宗内部那些习惯了旧有权力模式、担心自身地位受到冲击的保守派长老。但在两位宗主下定决心以及大部分务实派长老的支持下,这些阻力被逐渐压下。

经过又一轮紧张而秘密的磋商,两宗高层最终达成共识:原则上同意按照凌皓起草的《股份制改革方案草案》框架,推进合并事宜!并立即启动资产评估程序!

消息传出,两宗震动!修真界哗然!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这些陌生的词汇,伴随着“灵青盟”的构想,如同风暴一般席卷了周边区域。

其他宗门一开始是嗤之以鼻,认为灵溪宗和青木宗疯了,搞这些凡俗商贾的玩意儿,简直是自毁道统。但随着了解的深入,一些有远见的宗门领袖开始感到不安,甚至是…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