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年深圳求职女子连续失踪案(6)

况且,处理尸体绝非易事,不仅要承担巨大的风险,还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和精力,这与单纯为了抢劫少量财物的动机实在难以匹配。

那么,另一种看似较为合理的推测是劫色。毕竟,这些被害女孩年龄大多在 20 岁左右,正值青春年华,容貌年轻漂亮,身材又比较瘦小,从各方面特征来看,确实符合劫色案件的常见情况。

然而,奇怪的是,判决书中并未提及有强奸行为,这表明马勇并非出于劫色目的作案。况且,马勇和段智群是同居情人关系,且感情还不错。

在这种情况下,马勇当着段智群的面强奸其他女孩,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人的行为逻辑。如此看来,劫色这一推测也难以成立。

那么,马勇究竟是不是变态杀人狂呢?这个问题目前无从知晓,我们对马勇过往的经历一无所知,至少在这一系列案件发生之前,马勇并未犯下过杀人罪行。

接下来,有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为什么马勇在长达 4 个月的时间里持续抛尸,却始终没有被人发现呢?

要知道,他丢弃的尸体多达 十二具,而抛尸地点,像布李路禽畜批发市场、李郎大道以及布吉河等地,都并非人迹罕至的偏僻之处。

在这些相对热闹的区域,一袋袋的碎尸就这样长时间存在,却始终无人察觉,这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点,那就是马勇处理尸体的方式极为独特。剥去面皮、打碎头骨、烧光体毛,如此残忍且罕见的手段,实在是让人闻所未闻、匪夷所思。

有人或许会猜测,他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尸体被发现后身份迅速暴露。但仔细想想,这种说法似乎站不住脚。

失踪的女孩都来自布吉镇,抛尸地点同样在布吉镇,而非其他遥远的外地。一旦当地警方发现了这些尸体,即便尸体损毁程度再严重,警方首先也会从本地失踪女孩入手排查,并且必然会对尸体进行 DNA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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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马勇所采用的这些处理手段,根本无法阻碍 DNA 检测的进行,也就无法阻止警方确认尸体身份。

那么,马勇如此大费周章地处理尸体,究竟有何意义呢?这究竟是单纯为了将尸体分割得支离破碎而进行破坏,还是在破坏的过程中寻求某种变态的心理满足呢?

说直白点,会不会是他在对受害者进行虐待、发泄完内心的扭曲欲望之后,才选择杀人灭口呢?

另外,马勇的作案手段还有一处令人疑惑不解。他竟然公然前往职业介绍所实施诈骗行为,这就意味着他必须长期在该场所频繁出入,毫不避讳地抛头露面。这在一般的犯罪逻辑中,实在是一种极为反常的举动。

那么,他势必会被不少人看到,行踪很难隐匿。既然他的目的是连续杀人,为何始终在同一家介绍所行骗呢?要知道,布吉镇上大小职介所多达几十余家。

从一般罪犯作案逻辑和思维来分析,马勇犯至少应该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去骗人,也不该长期租住于某个固定地点。

因为毕竟是杀人一旦案发,这种做法简直就是自投罗网,把自己送到警方手中。他究竟为何要这么做?难道真的是有恃无恐?

马勇声称有人雇佣他,这又是怎么回事?很可能马勇希望通过混淆案情,来实现拖延生命终结的时间,因为他智商不低,死刑犯的心理说的过去,我们常看见一些即将枪毙时,说有重大的检举揭发,最后通过进一步核实,纯粹是子虚乌有,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大,也许他是企图以此来拖延时间。

但仔细推敲,这似乎又不符合逻辑。毕竟在他的房屋内,不但藏匿着凶器,还留有受害女孩的血迹,这些都是铁证如山的物证。更何况,尸体多达十二具,而且并非被丢弃在偏僻荒山或是外地,很快就会被发现。如此一来,凶器、物证一应俱全,马勇这样凭空编造谎言,又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类似马勇这样的残忍歹毒罪犯,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失踪是一个未解之谜。

(此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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