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雨夜追凶:河北河间2012年“4·17”特大杀人案侦破纪实

眼见无路可逃,绝望的崔建斌竟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铅笔刀,狠狠划向自己的脖子,企图畏罪自杀。民警迅速上前将其制服,并立即呼叫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扭曲心理,罪恶之源

随着崔建斌的落网,其扭曲的杀人动机也浮出水面。这一切,源于他失败的婚姻。

2009年,经人介绍,崔建斌与刘巧红结婚。起初生活尚算平静,但2011年,因家庭琐事,崔建斌对当时已怀孕的刘巧红实施了暴力殴打,导致其流产。此事成为婚姻破裂的导火索,两人于2011年11月离婚。

离婚后,崔建斌后悔,多次纠缠前妻要求复婚。期间,刘巧红曾暂居在大姐刘巧珍和三姐刘巧丽家。崔建斌偏执地认为,是这两位姐姐在中间“使坏”,阻挠其复婚,因而怀恨在心。

2012年4月13日左右,当崔建斌从刘巧红处得知她即将与他人组建新家庭时,他彻底疯狂了。复婚无望的绝望与长期积压的怨恨交织,使他产生了极端的报复念头。

4月16日上午,他在集市地摊上花十元钱买了一把尖刀。

当晚九点多,他骑上摩托车,怀揣利刃,先到青县刘巧丽家,翻墙入院,将独自在家的刘巧丽残忍杀害。

随后,他又带着满身血腥,奔赴河间刘巧珍家,以同样凶残的方式,将刘巧珍、黄耀明夫妇以及那个年仅7岁、无辜的孩子小顺杀害。

回家焚烧血衣、藏匿凶器后,他开始了他短暂而狼狈的逃亡生涯,直至在老家附近的雨林中落网。

一时的狭隘与暴戾,摧毁了多个家庭,也将他自已彻底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崔建斌因婚姻纠纷,迁怒于人,蓄意报复,非法剥夺四条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河北省河间市检察机关对其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的,是法律公正而严厉的审判。这起血案,留给世人的是沉痛的警示:面对情感纠纷,唯有理性与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途,任何暴力与罪恶,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