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护士长的罪恶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四,周丽华的休息日。

她再次给李建国打电话,对方一听是她的声音就挂断了。听着电话里的忙音,周丽华最后的一丝理智终于崩断。

深夜的宿舍里,她伏在写字台上,一字一句地写着绝笔信:

“亲爱的同事们:当你们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上了不归路。

两年前的那个雨夜,李建国趁我父亲病重、弟弟在外地,以探病为名来到我家,用暴力夺走了我的清白。我三十年坚守的纯洁,就这样毁于一旦……”

写到这里,泪水模糊了字迹。

五月二十八日清晨,她将行李寄存在天津站小件寄存处。回到宿舍,她在写字台玻璃板下压了一张纸条:

“永别了,这个让我又爱又痛的世界。结束吧,我这可笑又可悲的一生。”

字体娟秀工整,就像她平时书写的护理记录。

审判日的眼泪

法庭上,当公诉人出示现场照片时,旁听席上响起一片抽泣声。

“被告人周丽华,你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审判长问道。

周丽华抬起头,目光扫过旁听席上曾经的同事:“我是有错,但李建国才是罪魁祸首!他毁了我的一生……”

这时,法庭开始播放李晓明的伤情录像。

投影屏幕上,孩子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仅存的右眼里满是恐惧。

当护士想要给他换药时,他发出小动物般的呜咽,全身剧烈颤抖。他的双手手指已经粘连在一起,像一对变形的爪子。

周丽华终于低下了头,法警注意到她的手指在被告席上抠出了血痕。

“我认罪。”她声音微弱,“但我当时真的……真的犹豫了很久……”

辩护律师试图强调周丽华有十五个小时的犹豫期,且选择在夜深人少时动手,“最大程度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但公诉人严正指出:“一个八岁孩子的人生已经被彻底摧毁!百分之三十二的烧伤面积,左眼失明,双手功能丧失,这样的后果还不够严重吗?”

医疗鉴定报告显示:李晓明需要经历至少十年的康复治疗,进行二十余次整形手术,且终身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尾声

周丽华最终被执行死刑。

而李晓明的故事还在继续。他的床头还放着一个残缺的变形金刚,那是父亲在悲剧发生前承诺的生日礼物。只是,他再也不能用那双小手把玩它了。

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噩梦中惊醒,哭喊着:“周阿姨,疼……”

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一顶白色的太阳帽,和一句温柔的谎言:“阿姨带你去玩,好不好?”

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永远刻在一个孩子破碎的身体和心灵上,成为永难愈合的伤疤。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