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恶魔的果园:山西临猗连环强奸杀人案纪实

2001年10月,党成喜在路边发现一名睡在垃圾堆上的年轻女子,将其骗至果房。两三天后的一个晚上实施了强奸。

约一周后,因女子在房内排泄,他强迫女子脱光衣服,捆绑其手脚,用毛巾塞嘴后再用塑料绳缝合嘴唇,再次强奸后以同样手法杀害并埋尸。

加油站女子案:

2002年10月,党成喜在县城西转盘处跟踪一名女子至五里坡加油站附近,强行将其抱上三轮车拉回果房。

该女子被迫在梨树地干了几天农活,期间与党成喜发生过两次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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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党成喜将其介绍给邻村一农民为妻,但女子七八天后被送回。当党成喜再次欲行不轨遭拒时,他捆绑女子手脚实施强奸,随后用割树皮的短刀将其杀害。

因埋尸坑太小,他残忍地从髋关节处割下女子双腿,分别埋在两棵树下。

女童赵某案:

1998年3月22日上午十一点,党成喜骑自行车经过麦场时,看见本村八岁女童赵某在玩耍,遂起歹念。

他将女孩骗至其叔父的果房内,因觉得位置不安全而作罢。随后用绳子反绑女孩双手,用麻袋套住其头,用自行车带至村西北方向的麦地。

在那里,他挖了一个坑,将女孩放入坑内,盖上水泥板后离开。下午四点,他返回坑边,用胶带封住女孩的嘴,用绳子缠绕其脖颈和双腿,重新封好麻袋口,将尚未断气的女孩放回坑内盖上盖板。

次日上午九点,他再次来到坑边,确认女孩已死亡后,用手刨土掩盖了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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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经过数月审理,2003年12月19日,法院对这起震惊全国的系列强奸杀人案作出判决:党成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

2004年4月23日,这个在五年间残害四条人命的恶魔被押赴刑场。随着一声枪响,果园里的冤魂终于得以安息,而这片土地上的伤痛,却需要更长时间来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