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白裙上的血债:马鞍山发廊杀人案纪实

胡某为她们购置了极具暗示性的“工作服”——白色超短裙、半透明纱上衣等。

起初日子清闲,但很快胡某便露出真面目,威逼利诱她们卖淫,并以保管之名扣下她们绝大部分收入以及身份证件。

胡某时而用存折展示所谓“积蓄”(韦小红怀疑被涂改),时而又找来流氓威胁,甚至声称在她们内裤上抹了药,“一天不干就得难受死”。

6月底,因房东频繁催租,韦小红判断胡某想甩掉她们卷款跑路,遂起杀心。

6月29日晚10点多,胡某又来催她们“出台”,双方因结算旧账发生激烈争吵。冲突中,韦小红突然抡起圆折叠凳猛砸胡某头部,随后用绳子勒住其颈。

期间房东孙某敲门,二人将胡某拖入里间用被子蒙住。打发走房东后,韦小红担心胡某未死,又用折叠凳、洗衣板对其头部进行残忍补击,直至死亡。

随后,韦小红换下血衣,搜走胡某的手机、现金及金银首饰,拉着吓呆的钟丽连夜逃亡。

而韦小红的供述则截然不同。她显得异常平静,叙述简洁条理,声称是钟丽因索钱不成先用圆凳打昏胡某,继而用绳子勒颈,并在打发房东后猛砸胡某头部致死,自己只是被迫协助。

【真相大白】

两人的口供看似都能自圆其说,但测谎仪结果显示韦小红的供述虚假成分更多。结合外围调查和现场勘验证据,警方最终锁定韦小红才是本案主犯。

再次提讯时,韦小红表面的平静被击溃。在预审员连番讯问和如山铁证面前,她的心理防线在一个小时内彻底瓦解,终于如实交代了其主导行凶的罪行。

2000年12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韦小红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钟丽因在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且归案后有一定悔罪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起由剥削、欺骗与绝望共同酿成的悲剧,最终以两条生命的陨落和两个青春的囚禁画上了句号,留给世人无尽的唏嘘与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