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5月,山城重庆笼罩在潮湿的梅雨季节里。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六队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
队长老赵掐灭手中的烟头,目光扫过桌上那叠泛黄的卷宗——七年前那桩离奇失踪案,像块巨石压在每个办案人员心上。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老赵喃喃自语,对面的铜梁县公安局副局长老杨猛地吸了口烟,烟雾中他的眉头拧成了疙瘩。
而斜靠在沙发上的大足县刑警队副队长老张,正反复推敲着卷宗里那个名字:王远凤。这个25岁的农村女子,就像人间蒸发般消失在1979年的寒冬里。
……
时间倒回1980年10月,一个满头大汗的中年男子闯进大足县公安局。
正是王远凤的堂兄、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工作的王远才。我妹妹去年在姐夫叶作昌家里失踪了!他急促地说,可能被拐到安徽、河南去了!
在那个四川妇女外流严重的年代,这样的报案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1984年春天,情况突然出现转机。
王远才在老家意外得知,1980年3月在铜梁县土桥乡的拱桥河里,曾发现一具无名女尸。
他立即走访了当年见过尸体的群众,拿着公安部门存档的女尸照片给亲友辨认。就是远凤!好几个亲戚指着照片肯定地说。
从1986年3月起,一封封控诉信雪片般飞向各级公安机关。
信中揭露了更骇人的内情:司机叶作昌以找工作为名,将王远凤的户口从铜梁迁到大足,长期实施强奸致其多次流产。
在王远凤扬言要告发时,这个道貌岸然的姐夫竟狠下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