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李叔叔”的陷阱:1994年吉林市女童失踪案侦破纪实

一声清脆的枪响,终结了李桂明罪恶的一生。而这一切,都要从三年前那个阳光明媚、却暗藏凶险的中午说起。

1994年10月17日11点30分,吉林省吉林市,刚满十一岁的四年级女孩张筱晨,背着书包欢快地走出校门。

她不知道,常来家里做客、被她亲热地叫着“李叔叔”的李桂明,正在校门口的人群中,用冰冷的目光锁定了她…

这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秋日正午。张家厨房里飘出饭菜香,母亲已将碗筷摆好,父亲张大志正骑着自行车匆匆往家赶。

他们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三口之家,其乐融融的日常将在这一刻被彻底击碎。

张筱晨没有在十二点前准时推开家门。桌上的饭菜从温热放到冰凉,父母的期待逐渐被焦灼取代。

下午一点,张大志不得不扒拉几口冷饭赶去上班。下午两点,母亲终于坐不住了,电话那头,父亲的心也开始往下沉。

他们冲向学校,教室里却没有女儿的身影。下午三点,派出所接到报案,但此后几年,张筱晨就像人间蒸发,杳无音信。

面对这起离奇失踪案,吉林市公安局组织了多次案情分析。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们提出三种可能:

一是拐卖,但十一岁的孩子记忆深刻,很难被驯服,不符合人贩子常选择婴幼儿或年轻女性的模式;

二是绑架勒索,可张家住在仅二十九平米的小屋,靠工资度日,实在不像能拿出赎金的家庭;

三是报复作案——这一点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张大志担任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科长期间,曾严肃处理过因赌博违纪的下属李桂明,此人私下多次表露怨恨,具备作案动机。

尽管线索指向李桂明,但苦于没有直接证据,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转机出现在1996年3月。吉林市公安局重组刑侦二队,队长王海涛临危受命。

局长亲自下达死命令:“94·10·17案必须水落石出!将心比心,我们穿着这身警服,就要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经过周密部署,4月16日起,多家地方媒体同时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详细描述了张筱晨的体貌特征和失踪经过,并承诺“重谢”。

这看似寻常的启事,其实是警方精心设计的“引蛇出洞”。

果然,三天后的上午,张大志收到一封让他浑身颤抖的匿名信:

“科长:过这么久,你能考虑事了吧!你要姑娘,我们要钱。希望我们能成交。听清楚,你要是玩邪的,可以用你女儿做赌注。不过只这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