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五日夜,民警在浙江云和县王宅大队将刚回家的王传芳抓获,搜出衣物手表等可疑物品一百二十六件。
突破从何森火案开始。专案组请来何妻李金鹤,她一眼从物证中认出丈夫衣物——月白涤确良衬衣口袋有她亲手缝补的痕迹,蓝卡叽裤腰衬布与她的同源,塑料鞋右鞋带斑迹如旧。她当场痛哭失声。
预审室内,王传芳起初装傻抵赖。民警紧盯其1975年10月5日至8日行踪——正是何森火失踪时段。
王传芳精神渐溃,于四月八日供认:那日在工农兵食堂偶遇何森火,谎称靖坑有香料资源,诱其入山后用柴棍猛击其后脑,劫财埋尸。
次日雇人洗净血衣变卖,又骗小青年持何森火私章售油得款334.4元。
按供词,专案组在靖坑竹子坑掘出何森火遗骸。
缺口既开,外查组奔赴闽浙赣三省二十七县,获取王传芳杀害吴火贵、吴光亮等五人的新罪证。
王传芳陆续交代共害八命,但黄龙山、石狮尖下两具最早发现的尸源仍未明。
建阳县反馈:浙江泰顺采脂工陈志信(原名翁学兰)1975年12月携款返乡后失踪。家属辨认衣物,确认黄龙山死者正是翁学兰。
最后谜底落在石狮尖下无名尸。王传芳含糊供称“福安人,姓周”。专案组查遍福安无果,后从双墩社员处得知曾替王传芳买过去建瓯的车票。
民警从王家搜出车票及23钻粗码表,再审王传芳,其供出曾用“范德林”证明与“王仁表”同住浦城旅社。
浙江庆元的范德林证实此事。专案组顺藤摸瓜至柘荣县英山公社,得知王社大队王盛苗外出务工多年未归,1974年外出时所用化名正是“王仁表”!
与王盛苗同在建阳砖瓦场做工的王盛孝,辨认出现场遗留的鞋袜、毛巾及23钻手表皆属王盛苗。
1976年10月26日,杀害八条人命的恶魔王传芳被押赴刑场。山风凛冽,吹不动他脚镣的沉重声响,也吹不散萦绕在闽北深山的血腥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