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军伟最初陈述,午夜时分他起夜解手,听到菜地里有猪啃菜声,便出门赶猪,十几分钟后返回即发现父母遇害。
但这一说法立即引起怀疑——邻居马瑞英反映,约23时左右她清晰听到了李黑女的呼救声:“你别招我呀!”如果李军伟能听到200米外猪啃菜的声音,为何听不到近在咫尺的呼救?
更可疑的是,技术人员在李军伟背部发现了一滴麦粒大小的喷溅状血点,经化验与李铁头的血型一致。
同时,房门门栓上提取到了一枚血指纹,比对结果确认是李军伟右手食指所留。
11月3日11时42分,搜索组在李家房后60米处的半坡上有了重大发现——一只破旧玉米笼内藏着一条带血秋裤和一把沾血菜刀。经辨认,秋裤是李军伟常穿的衣物,菜刀则是他在案发前半个月所购买。
秋裤上的喷溅状血迹与两名死者的血型均吻合。
面对这些证据,李军伟选择了彻底的沉默。
11月5日,专案组以故意杀人罪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李军伟。精神病鉴定结果显示,他患有“限定责任能力性的精神分裂症”。
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刑一科科长郝笑天在审阅200页卷宗后,发现一个关键疑点:李军伟与生母感情尚可,为何会对她下毒手?11月6日,郝笑天提审李军伟,但四小时内李军伟仅说了一句话:“我姑?在哪儿?”——这还是郝笑天用计诈出来的。
尽管存在疑问,检察院于11月7日批准逮捕李军伟。在后续审讯中,李军伟始终保持沉默,形成了罕见的“零口供”局面。
1996年8月2日的庭审成为了一场证据的较量。法庭上,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交锋。
辩护律师强调:“公安、检察机关询问中没有任何李军伟的有罪供述。”他请求传唤证人马瑞英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