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们重返麦田勘查。整片地看似平整,却不见一个脚印——这太反常。“肯定被人动过手脚。”一名刑警喃喃自语,用手扒开表层浮土,果然,下面渗着血迹。这里就是第一现场。
进一步勘查显示:死者财物未失,排除谋财害命;案发时间午后,常有人经过,不像预谋作案;周围麦苗有被牲畜啃食的痕迹,尤其王兴志家的地受损最严重。
专案组初步推断:牲畜啃麦引发纠纷,王兴志与放牧人发生冲突遇害。
警方立即分四组展开排查: 一组查五棵树村、乐尔村的放牧人; 二组排查小山沟村与王兴志有往来的人员; 三组调查大山沟村放牛羊者; 四组走访白龙潭村相关农户。
很快,二组发现重大线索:村民孔祥德与王兴志早有私怨,矛盾极深。进一步走访得知,案发当天孔祥德曾在双塘子附近放羊。他有动机,也有作案时间。
村民反映,孔祥德为人凶狠,在村里是人见人怕的“大老鼠”,蛮横自私,六亲不认。
几乎同时,三组民警从小山沟村另一放羊人口中得知:案发当晚,孔祥德曾对他说:“村长已经被我杀了。”
目标锁定。 在路美邑派出所坐镇指挥的县委副书记金志伟、公安局长杨从义、副局长王俊波当即下令:传讯孔祥德全家,同时搜查其住宅。
民警们饿着肚子连夜突审。几轮交锋下来,深夜11点多,孔祥德心理防线崩溃,终于交代。
罪恶的源头要追溯到1994年。 当时孔家建房,少批多占,侵占了集体土地。尽管村委会多次劝阻,孔家仍强行盖房。
最终村里决定罚款处理,未予拆除。时任村长的王兴志正是执行者。
孔祥德却认定是王兴志故意刁难,多次上门吵闹,甚至扬言杀人。1994年,他一度欲对王兴志下手,被治安联防队长制止。但仇怨,早已种下。
1996年2月24日下午两点左右,孔祥德腰插镰刀,在双塘子山上放羊。
看见王兴志地里长势喜人的麦苗,他心头火起,故意将羊群赶入麦地。听着羊啃嚼麦苗的声响,他感到一阵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