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之后。
邓辉把陈建良送的霰弹枪放进口袋,然后吹着口哨出了门。此时已经是子夜时分。
大街上已经没什么人。邓辉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溜达着走过了两条街。
前面就是大北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
“小姑娘,一起玩玩呗。哥一向挺温柔的。”
紧接着,是几声放浪的笑声。邓辉抬头一看,四五个打扮花里胡哨的男青年,拦住了一个青春少女的去向。
那个青春少女身穿一套白色连衣裙,身材高挑,面容娇美,宛如仙子下凡。
这么漂亮的女子,被几个心怀不轨的小混混拦住,简直是一种罪过。
有了霰弹枪壮胆,邓辉倒也不怕什么。
“喂,你们想干什么?”
邓辉厉声喝道。
听到声音,几个混混回过头来,只看见邓辉一个人。贼胆倒是更加大了一些。
其中一人冲着邓辉吼道:“没你什么事,别找不自在。”
邓辉一个箭步,已到了姑娘的身边。他的一只手操在口袋里,口袋里装着陈建良送的霰弹枪。
邓辉冷冷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她是我女朋友。”
混混见只有邓辉一个人,不但没有丝毫的退缩,反而更加猖狂起来。
“你这个土鳖,竟然敢说她是你女朋友?真是笑死人了。实话告诉你,她是我们波哥看中的女人,她今天晚上必须陪波哥过夜。”
那个叫波哥的男人双手抄在臂弯,像是看笑话似的站在不远处。其他四名小混混围住姑娘,准备动手抢人。
四个人抢一个姑娘,姑娘应该是没有还手之力的。现在多了一个邓辉,他们在人数上仍然占据着绝对优势。
“小子,识相点就滚开。要不然,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小混混们嘴里说着,一个个都抽出了腰间的西瓜刀。明晃晃的刀身在夜色里闪着幽光。
波哥仍然站在不远处冷眼观看,密切注视着眼前的动静。
邓辉挡在姑娘面前,说道:“你们这是在强抢民女,这是违法犯罪。”
“哈哈哈——”
四名歹徒发现了疯狂的笑声。在他们的眼里,邓辉的话实在太可笑了。深更半夜的,居然还有人站出来和他们讲法律。
“小子,老子就是王法。你要是惹得波哥不高兴,我敢保证,你看不见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