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徐军冤假错案(9)

“会是一定会的,正常的男人,都会对除自己女儿之外的其他漂亮女人有想法,但有想法和敢不敢做是两回事,我认为徐军没有理由,也没有动机去强奸并且杀害徐爱琴,第一,他自己有妻子,并且既年轻又漂亮,他不是那种没接触过女性的单身汉,第二,他有个八岁的女儿,作为一名父亲,他做事一定会考虑后果,他也不想成为一名强奸犯,让自己女儿蒙羞。”

听到这句话,林萱也表示赞同,她实际上也不认为徐军会去侵犯并杀害侄女辈的徐爱琴。

但现在,你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给他洗脱嫌疑。

能做的,就只有继续调查下去。

很快,叶默和林萱回到了办公室,检察官刘芳也带着徐军当年的证据材料来了。

这其中包括口供,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等。

叶默就徐军的口供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这其中,对徐军自己招供的犯罪过程记录的十分详细。

他的作案时间是在晚上八点钟,作案使用的凶器分别是皮带还有厨房的烧火用的木柴。

然而,这作案过程,和刘文兵之前口述和叶默描述的作案过程有些不一样。

这份详细的口供里记录的是,徐军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用皮带将徐爱琴勒晕,然后带回家中侵犯。

侵犯结束之后,徐军冷静了下来,开始想办法处理尸体,到底是分尸还是抛尸,徐军纠结了许久。

一直持续到深夜一点钟左右的时候,徐军意犹未尽,随后再次对徐爱琴的尸体进行侵犯,然而这个时候,徐爱琴却突然醒了,并且大喊救命,慌乱之下,徐军就用木棍将她给彻底敲死了。

通过这份口供材料,叶默发现了其中有极大的问题,所以随即叫来林萱,和她一起分析。

“林萱,这份口供不对劲啊。”

“这哪里出了问题吗?”

“咱们使用裸绞将一个人绞晕以后,他多久会苏醒过来?”

“裸绞结束之后,通常一分钟左右就会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