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茶点来咯!客官请慢用~”
店小二端着一壶茶与两盘小菜跑过来,贴心地为菲沏好殷红如血的清澈茶水。
“小姐您慢用!”
做完这一切,他一连三弯腰退去,不打扰菲的清静。
虽同为魔人族的一员,可他的实力还是太低了。
放眼大街上随便拎出来一个神族,九成九以上都能轻松虐杀他,压根没资格与人平起平坐。
他也不关心菲来自哪里,反正这个时间点的生面孔,无一例外皆来自外地,都打算以百目城的名义参加千城争霸。
至于最后能有多少脱颖而出,就不关他的事了,只管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成。
“呸!”
尝试性喝了一口所谓的血茶,菲立马放弃了一饮而尽的打算。
这种又酸又涩的东西到底是哪类群体爱喝啊!
虽说喝不来这种血茶,但本着不浪费一粒粮食的理念,小魔女准备待会打包带走,拿来喂自己的爱鸟。
不过话说回来,血茶难喝归难喝,但两盘小菜味道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这个血冻糕,听起来是个甜点,实际上却是一道小荤菜,类似于天玄的肉皮冻,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下五除二干掉两盘小菜,从店小二那里拿来一个破盒子把血茶全倒进去,在其相送之下踏出茶楼。
骑上三首奴鸟,菲准备继续到处逛逛。
百目城的建设风格非常独特,或许是同为魔人族的原因,相比圣星城,她更喜欢这座古色古香的典雅古城。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她曾在神奇的梦境当中见过很多类似的古城小镇,故而有一定的亲切感。
在她看来,这个百目城的原型,或许就来自亚托克斯的故乡!
既然脱胎于亚托克斯的家乡,那肯定要好好看一下,见识下这些她从未见过的新奇事物。
“既然明天就要参赛了,那么我们是不是还缺了点什么?”亚托克斯的声音回荡心扉,引起了小魔女的好奇。
“我们还缺什么嘛?”
“当然!对自己毫无感觉的小丫头,我想你应该观察一下附近路过的同类。”
在亚托克斯的指导下,菲将视线放在附近路过的魔人族身上。
“发现有什么不同了吗?”
盯着看了许久,她摇了摇头。
不管怎么看,都没发现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跟以前见过的魔人没什么两样。
“好吧,迟钝的小丫头,我建议你把视线集中在他们的穿搭身上,然后再看看自己,你就会发现最大的不同之处。”
另一边的陆安叹了口气,干脆指明自己所说的不同之处。
这一番直白的说辞,顿时令小魔女茅塞顿开,发现了自己与过往魔人最大的区别。
服饰!
环顾四周,街道上九成九的魔人都穿着光鲜亮丽的衣裤华袍,每一件都是采用了上好的面料所制成。
一眼看去,立马与其他神族拉开了差距。
举手投足尽显高贵气质,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存在。
反观她现在,还穿着从第七圣域带上来的兽皮大衣,整一个粗制滥造的遮风物,严格来讲连衣服都算不上。
相比之下,简直是从穷乡僻壤来的野人。
在这街道上与其他人格格不入!仿佛就不是一个世界的。
原来这就是亚托克斯说的区别!
先前还没往这方面想,但现在看来,自己与别人的差别果真显眼。
“现在你该明白了吧小丫头。”
“亚托克斯是要我换一身他们那样的衣服吗?”
明白了亚托克斯的意思,菲咬了咬手指头:“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你给我裁的这件大衣很不错,我不想换。”
“终究只是一件粗制滥造的劣品罢了,毕竟我不是专业的裁缝,这种连衣服都算不上的发病棉袄,伴随你渐渐变强,会越来越上不得台面。”
亚托克斯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而且你应该明白,换一身好行头是非常必要的,有时候能帮助我们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比方说,能避开某一类喜欢以貌取人,狗眼看人低的群体,一身好行头便能让他们意识到你并不好惹,从而省去一部分对付他们的精力。”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