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乌合之众

风吟武门 小九徒 1224 字 1个月前

红毛方才反应过来,伸出湿漉漉的手,摸了一摸脖子,见连皮肤都没被割破,又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裤裆,喘着劫后余生的大粗气,脸上的表情极为精彩。

但凡耍兵刃之人,虚指实刺为技法核心,否则一出手便让人看出来刃锋的走向,剩下就是一个死字。

无极刀向来讲究“刀为刀可劈、刀为剑可刺、刀为刃可挑”,变幻无穷、神鬼莫测,乃刀法中翘楚,快速出手造成刺死红毛的假象,将一群外强中干的混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是预想中的事。

我将匕首猛然一插在地。

刀锋离他的裤裆仅仅一寸余。

红毛吓得身躯疾速往后缩了两下:“你……”

“你回去告诉壶山,今晚之事,我不会告诉三爷。”

“一位非职业拳手敢上台打擂,证明这人根本不怕死,让壶山别再惹我!”

之所以要讲这两句话。

因为我手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想再跟这群混子有任何纠葛。

夜色迷蒙。

我撑着伞离开,路灯拉长了自己的影子。

行了二十来步,我转到了一个便利店的雨棚下面,对空货柜说。

“出来吧!”

货柜后面走出来一位年轻女子。

模样神似周慧敏,瓜子脸、大长腿,明眸善睐,柔发披肩,青春与淑雅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但在她身上却契合的无比完美,不过她神情很冷,浑身透出一股似乎与生俱来的孤傲。

女人手中拿着相机,完全不惧,一双灵动大眼反而傲气地盯着我。

我问:“你刚才躲这里拍照还是录像?”

她淡然地回一句:“录你们打斗的场面,不让吗?”

我摇了摇头:“不让。”

她闻言,嘴角微翘,撩了一撩头发:“可是我叫黎沫夏唉。”

我当时以为她是某小报或电视台的记者,没好气地反问:“名记?”

也许我的表情让黎沫夏误会成了“名妓”,她神情顿时冷了下来:“痴线!”

她转身就走。

我不是来这里度假的,可不想登上快餐小报或者街头见闻类电视节目,让小生门等人顺腾摸瓜找到。

“小姐,把刚才拍的东西删了再走。”

黎沫夏一副恍若听到远古传说的讶异神情,双手环抱胸前,更加彰显一抹山栾延绵动人。

“你混街面的不认识我,但总认识我哥吧,敢叫我删东西了?”

我觉得这女人有点逗:“你哥是黎明么?”

黎沫夏抬手晃了晃手中的相机:“我哥是警务处黎沫锋。你若不知道,给你一分钟时间打电话问问自己上面的老大。”

警务处几个字一出,我更不敢让她带东西走了。

“我要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