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中,应该也有逃来本地的逃军,应该都清楚这些。”
王三看向几个穿着破鸳鸯袄的人。
他们脸色一沉,确实想到了同为明军的混账们会做什么事情。
剿匪?他们没有这个胆子,但借着剿匪的名义烧杀抢掠的勇气还是有的。
王三很清楚,在这个时代想要成事,光靠均田、摊丁还是不够。
还需要纯化队伍。
有恒产有恒心,之前王伊的变化,已经让王三开始对自己的办法进行调整。
地,还是要均;丁,还是要摊。
但规则得改变,有恒缠着才有恒心。
过分追求平均,并且不对队伍的成员进行梳理,一定会再出现类似王伊的事情。
人各有志,欲望也各不相同。
所以,软硬兼施,丑话说前头,才是最重要的。
“那个……若是不加入大同军,但还想留在附近,我想三爷应该不会拒绝吧。”
有人提了一句。
王三微微一笑,手中杯子放下,重重磕在桌上。
下一刻身后的甲兵突然暴起,一刀枭首,斗大的头颅滚了一地。
逆腔而起的鲜血,洒在了无数人身上,也将他们心打得颤抖。
“不加入,也不能留下。”王三十指交错,翘起二郎腿道,“大同军没有太多时间给我梳理地方。因此,留下的心思,不该存。
你们可以选择不加入大同军,要么去乡间均田当农民,要么拿银子离开。
但既想要保存刀兵,又想自立在我左右,我是不会留下你的。
自古以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我虽然好说话,但不代表我是冤大头。
诸位,应该有自己的抉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