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六个必须

3. 关系必须清源

为了防止人情关系对案件办理产生干扰,苏卓恒提出建立 “办案回避图谱”。这个图谱可不一般,它能自动关联涉案人员三代血亲、校友、同乡关系。

一旦案件涉及到这些关系,系统会自动发出提醒,相关办案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比如,在审理一起涉及某官员的受贿案件时,如果办案人员与该官员是校友关系,通过 “办案回避图谱” 的提示,就能及时发现并进行人员调整,确保案件审理不受人情因素影响,保证了办案的公正性。

4. 时限必须锁死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苏卓恒引入了 “沙漏管理机制”。在初核、立案、审查各阶段,分别设置红黄蓝三级预警。当案件进入初核阶段,就如同沙漏开始计时。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初核工作未能按照预定的进度完成,系统会根据剩余时间的紧迫程度,依次发出黄色、红色预警。

例如,在初核阶段,如果预计十天完成初核,但到了第七天还未完成关键证据的收集,系统就会发出黄色预警,提醒办案人员加快进度;

若到了第九天仍未完成,红色预警就会响起,这意味着案件初核已经严重超时,必须立刻采取措施加快推进。这种机制就像给办案过程上了一个精准的发条,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

5. 结论必须溯源

苏卓恒深知,每一个案件结论的背后都涉及到众多人员的工作,为了保证结论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他实行 “签字制度”。

从线索受理到处置决定的每个环节,所有参与人经手人都需在档案留下亲笔签名。这就好比在案件的时间轴上,每一个关键节点都有责任人留下的印记。

例如,在案件线索受理阶段,受理人员要签名确认收到线索;在调查过程中,每一份调查笔录、每一次证据收集,相关人员都要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