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痛无感,浑然天成。
“放心吧,子蛊虫并不需要进食,你的脑子安全的很。”
“不过,要提醒你,
“子母蛊虫之间有心灵感应,如若你对我产生不好的想法,子蛊虫便能读取,从而蚕食你的大脑。”
金灿慜伸手摸了摸刚刚被子蛊虫踩过的脑门,眼神发愣的点了点头。
事已至此,再挣扎无非是徒劳的。
目前,只有认命,好好听话作为黎明的奴隶了。
主动爬了过去,一双比成年男子还要大上一圈的手掌,却格外纤细。
献殷勤似的攀上了黎明的大腿,低头就要靠过去。
金灿慜突如其来的举动,反倒让黎明愣了一下,当即后退两步。
开玩笑,真想整也不能在牢笼里啊,这算什么情趣,怪变态的。
有一说一,金灿慜虽然被感染成丧尸,不过好在她提前觉醒了异能,成为了丧尸中的领袖贵族,“狂人”。
金灿慜姿色上佳,而且身高极为高挑,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唯一的缺点的话,就是她这偏灰色的皮肤,黎明不太能接受。
“小灵儿,你那里有没有什么美白产品,能从本质上改变皮肤颜色的效果。”
小灵儿闻言,眼神怪怪的瞥了黎明一眼。
她似乎猜到了什么。
“有啊,20灵石,宿主哥哥要买么?”
20灵石,一盒化妆品相当于一台轿车了。
不过现在手里灵石充裕,当即买了下来。
从小灵儿手中结果美白化妆品,转而递给了金灿慜,道:
“没事涂抹涂抹。”
金灿慜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随即打了个冷颤。
她有点冷。
毕竟,身处地下一层,还身无寸缕,接连被泼了两盆冰冷刺骨的海水,天王老子来了他也得冷。
怎么说,有了子蛊虫的存在,
金灿慜也是实实在在的成为了黎明的自己人,
当下伸手一挥,从林圣伊的卧室衣柜中取了一整套服装。
拿在手中,黎明马上发现了不妥。
尺寸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