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林静静地坐在地台上,他的目光深邃,仿佛能洞察人心的秘密。
他缓缓开口,声音低沉而有力:“我就知道,神经分布周围产生水泡,初期的症状就是发热发软,伴随神经性的疼痛,还有咳嗽等症状。”
他的话语中,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关切。
孙思颖听到这里,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
她忍不住喊了出来:“你早就知道,那你怎么不说?一开始,你就该告诉我呀?我还以为是被感染了白喉,给我吓个半死。”
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责怪,但更多的是松了一口气的庆幸。
局长户全亮的电话铃声再次响起,划破了房间的宁静。
他接听电话的时候,沈林直接对孙思颖说道:“好了,现在可以出去了,走吧!”
说完,沈林便自己起身,向解剖室的门外走去。
孙思颖急忙跟上,但在局长还未宣布结果前,她的心中仍有些许忐忑。
“局长还没有说结果,你走什么走?”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焦急。
局长户全亮点了点头,沉稳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检测结果出来了,是阴性。我宣布,全局上下,隔离解除。”
这一刻,孙思颖的心里,像是绽放了一朵盛大的烟花,五彩斑斓,照亮了她的整个世界。
沈林突然回头,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出去后,赶紧去医院吧!”他的话语虽然简短,但却透露出对她的关心。
孙思颖的脸色红润,她娇嫩地回应:“怎么了,跟去过小日子国的尸体,还有一个得了水痘的冷酷无情法医,在解剖室里待了这么多小时,去医院就能解决吗?”
她的话语中带着一丝俏皮。
沈林无语地摇了摇头:“去打破伤风针,顺便买点抗生素类的药。脑子坏掉了,你自己在那犯什么花痴呢!”
他的话语虽然带着责备,但眼神中的关切却是不言而喻。
孙思颖看着沈林的背影,嘴角勾起了一抹调皮的笑容:“刚刚明明疼的要死,现在装什么装,真是的!”
说完,还不忘冲着沈林的背影,做了一个鬼脸。
凌薇这时走了进来,她的脸上带着温暖的笑容:“怎么样,没事了吧?”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关心。
孙思颖点了点头:“没事了,开始的时候,我真的以为我被传染了,吓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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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后怕。
“对了,凌薇,沈林那个坏家伙,那会还让我用死尸,直肠体温计测体温呢。”她没好气地说着,眼中闪过一丝调皮。
凌薇看了看放在地上的温度计,摇了摇头:“不对呀,那个不是死尸用的体温计。”她的话语中带着一丝疑惑。
说着,凌薇走到工具台旁,拉开抽屉,拿出了一个像探测针的大锥子,并举起来,对孙思颖说:“这个是死尸用的直肠体温计。”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解释。
听完后,孙思颖再一次开口咒骂道:“唉,这个变态沈林,真是的……”话说一半,她看着沈林疼痛的样子,一边扶着墙,一边向前走着,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莫名的心疼。
孙思颖站在原地,看着沈林的背影,露出了一个爱慕的笑容。
她的心中,似乎有某种情感在悄然生长,如同春天里的第一朵花朵,含苞待放。
(音乐,音乐,此处必须有一段,关于爱情的音乐!)
离开法医中心,孙思颖来到了河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她坐在外科的手术床上,一名外科主任拿出医疗用品,正准备给她换药。
外科主任捧起孙思颖的手,赞叹不已:“乖乖,这是谁给你缝的针,进行包扎的呀?太专业了,每一针的下针距离超准,排列也均匀,这绝对是教授一级的人物,才能做出这么好的外科手法。太专业了!”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敬佩。
孙思颖惊讶地问道:“真的吗?”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好奇。
外科主任回答说:“是的!你是在哪接受的治疗?”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探究。
孙思颖会心一笑,心里想着:“他明明是个疯子,绝对是一个大大的庸医。”
她的话语中带着一丝调侃,但心中对那位“疯子”的感激之情,却是如潮水般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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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