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夏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腕上那只银色的海鸥手表,已经是下午的六点钟了,于是他对着袁老笑道:“那正好,我肚子也饿了,袁老,我们现在就去吃。”
袁老两眼眯成一条缝,脸上的皱纹和黑斑,诉说着这个老头的过去辉煌的传奇,他点着头,拉着杨夏的手往酒店门口走。
“我也饿了,想这一口炸酱面很久了,我来首都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
“您啊,这么大年纪,可别累着自己了。”
走出酒店门口,原本准备离开的摄影师和记者们瞬间又兴奋起来,重新拿得起手上的设备,再次对准了杨夏和袁老。
一个是中国几十年的传奇人物,而另外一个也将传奇几十年甚至更久。
坐上酒店安排的别克商务车上,袁老看着杨夏手腕上的手表,撸起自己的袖子,凑到杨夏面前,指着自己手腕上戴着的银色手表,好奇的问道:“你的这个海鸥不像是年轻人会戴的手表,看样子是六七十年代产的,和我手上这块也算是同宗同源了,当时我还记的自己的月薪才二十四元,一块手表八十多,直接花了小半年的工资买的,还是我妻子送的,当时心疼的紧呐!”
“所以你这块也有几十年了吧?”
杨夏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海鸥,微笑道:“这块手表是我爷爷杨国土留给我的,去世前给的,虽然不值什么钱,却是他老人家留给我的最后几件信物了。我觉得手表就像这年轮和岁月,只要它还在走,秒针还在跳动,时间依然有准头,那就仍然充满着意义。”
“它虽然已经很旧了,但却是那些价值百万甚至千万级手表所无法代替的。”
袁老点点头。
“是啊,我和你想的一样。”
“能够看出来,小杨你是一个念旧的人。”
“别人戴表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品味和身价,以独特的方式展现自己的魅力,可到了我这个年纪,手表单纯只是为了方便看时间,如果说还有其他意义的话,那就是我老伴的感情。”
“以前下田的时候,我经常戴着它,摔了好几次,也泡了好几次水,坏了不下十次,可我就是没丢,坏了拿去钟表店修一修,也能继续戴,也不是买不起新的表。就是用习惯了,你会发现,看谁都没有它顺眼。”
杨夏不住的点头。
他说:“其实戴这块手表还有其他一层意义,看到他我就会想到一句话,也是老头经常在我耳边念叨的话,他从小到大都在教我一个道理——就是被人踩得像一滩烂泥,也要捏出狗尾巴花来。”
袁老听到这话,当即一愣。
随后,缓缓开口。
“老先生大才。”
炸酱面馆距离电视台酒店大概十五分钟的车程,是一家苍蝇馆子,外表其貌不扬,甚至有些破旧,有些老北京破胡同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