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前往安平

荡宋 贼大胆 1086 字 2个月前

在广南这片土地上,拳头意味着一切。

当然如果你的刀很快,那也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蓝寿的眼中,汉人从来都是斯斯文文,他们最大的能耐就是拿两杆东西,一杆是笔杆,还有一杆就是锄头。

但是会拿这两样东西的人都不怎么会打架,自少他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一个打架跟他一样,凶狠而果断。

孙叔博放倒他就跟玩似的,蓝寿这样的人最能体会,他可能连三成的实力都没有用出来。

自己的招数在他眼中就跟预设的一般,人家拆得如此自然。

孙叔博看蓝寿在石头面前表演有些技痒,私下在蓝寿这里也露了一手。当年他在京东东路得到一把岛国的倭刀,这刀他一直带在身上。

听梁川讲,秦京有一招绝技叫枪尖点蝇!

他这一招也差不多,叫做肤上断发。

顾名思义就是把头发丝放在皮肉上,用刀砍下来,头发能砍断却不会伤到皮肤!

当然这得刀是一把好刀才行!否则刀刃不可能把头发切断!虽然秦京的那一手难度更大,但是孙叔博这一下也不示弱,同样精神!

蓝寿看傻了!这是一个真正的高手。

从那一以后,蓝寿真正明白,为什么石头与梁川每天都不把他们当一回事,因为他们的能力远远不是他们这些苗人能想象!比钱没有人家有钱,论打架更不是人家的对手!

光是他亲眼见到的,一个孙叔博就是传奇人物,还有梁川身上那数不清的伤疤,已经用不着梁川来解释,蓝寿自己就能脑补出无数梁川与敌厮杀的场景,这些不是伤疤,是荣誉,留在梁川身上只是伤,别人却必须把命留下来。。

他在广南活了半辈子,见过打架厉害的人无数,打猎的人也不少,人身上有三五道疤也就算了,哪个男人没有几道疤,可是谁像梁川这样,那哪里是疤,就跟刺青一般。。

从那一简单的一架之后,蓝寿再也不敢小视石头等人。。

特别是看到梁川的眼神,除了敬畏还是敬畏!

尊重就是这么简单这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