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记载来算,即便王文统与李璮未曾私通,也可以治他一个知情不报之罪,所以为他叫屈,大可不必。
但此时又有一个难题摆在了忽必烈的面前,那就是此案牵连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若是都依律处置,恐怕明天的朝堂之上,就不剩几个人了。
这些人中,大部分都是汉军世侯,其中那个被孙子带着逃跑的济南公张荣,他的亲儿子——邳州路行军万户张邦直甚至直接起兵支援过李璮,其他如张柔第八子张弘略,大名彰德路宣抚使游显等人也都曾与李璮互通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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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连未经审判便以安人心为由将李璮处死的史天泽,都曾与其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此举亦有杀人灭口的嫌疑。
面对着这样的情况,忽必烈即便心有不甘,也只能强迫自己展现出宽广的胸怀,发布了一道赦文:“所有知情胁从诖误者尽皆原免”。
不过忽必烈也不是吃亏的主,这次李璮的反叛正好也让他有了对这些汉军世侯们下手的借口。
他早就对这些盘踞在山东、河北地区的汉人豪强心生不满,因为他们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官职爵位世代相传,俨然一副国中之国的样子。
更何况,忽必烈即便再信任汉人,他也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个蒙古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一个民族,此次事件就是将他们手中权力收回的最佳机会。
在此想法之下,忽必烈因势利导,最终制定了七条措施:
一、废除诸侯世袭制度,实行调官法,彻底从根本上杜绝了地方军阀世守一方的局面。
二、地方实行军民分治,以益都为试点地区,自己的汉人亲信董文柄收拢了李璮的军队,撒吉思(回回人)负责治民,并将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削去各诸侯私家兼揽的权力,规定:“诸路管民总管子弟,有分管州、府、司、县及鹰坊、人匠诸色事务者,罢之”。
四、强令诸路世侯及官员子弟入京充质。
五、仍然掌握军权的汉人万户,强制他们互换或者调派,如董文柄代替史格(史天泽之子)为邓州光化行军万户,史格代替张弘范为亳州万户,张弘范则统帅史格原先率领的邓州旧军等等。
六、成立万户府监战,从忽必烈的蒙古宿卫军中选调人马用来监督汉军。
七、所有地方长官中,须任命蒙古人为达鲁花赤,汉人担任总管,回回人充任同知,永为定制,让他们之间互相牵制。
经过这一番整顿,朝中的权力再次集中到了忽必烈的手中,世侯分立的态势被彻底改变。
就在忽必烈平定李璮之乱的同时,阿里不哥所率的大军也已经进入了察合台汗国的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