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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表示,与其呈交上来具体的关税条例让朝廷扯皮,不如直接先行执行下去,等到执行了之后,再把文书条例呈交朝堂,这样他们再有什么意见,也不能造成什么拖延或者其他方面的影响了。】
【皇帝还真的没有反对他的想法,而是表示他办事得体,非常妥当。】
【六月二十五日,波廷格在馨屿公布了央洲和莺莺国两方商定的关税条例。有了莺莺国方面公布在前,两天之后,六月二十七日,简英向朝堂呈交上了具体的条约内容。】
【皇帝于七月十六日收到了奏折,随后让朝堂进行决定,五天之后,朝堂经过商议后决定批准,这个批准传到简英手中的时候,又已经是闰七月十四日了。】
【而简英做出来的事情,也不只是这种先造成既定事实,再提交具体细则一件事情。除了这件事情之外,他还完全同意了波廷格提出的各种要求——体现在他于六月二十七日呈交的奏折内容之中。】
【这封奏折内容除了有关关税条约细则之外,还有简英的一些谈判思路和情况。】
【简英表示,虽然皇帝之前是让他与莺莺国舰队进行后续商谈,并将谈判的结果变成原本的金京条约各个条款的批注。但是,因为金京条约已经装订成册,且带了印章,已经既不能添加新的纸张进行标注,原本的条约纸册之中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空档能够用来标注。】
【所以,标注这件事情,就算是黄了,不可能实现了。】
【但是,不能标注归不能标注,那么多新谈成的协议,那么多细则需要补充,该怎么办?当然是要新签订一份条约,将各项细则落实个清楚明白啊。】
【换言之,简英直接表示,他已经完全同意了波廷格他们签订新条约的提议,且还是“通知”皇帝而非进行申请——他已经和莺莺国方面达成协定了。】
【这种对于皇帝的“通知”而非“请求圣裁”的态度,还有一个更为明确的体现,还是在这封奏折之中。简英表示,这一次新签订的条约呢,需要等波廷格他们盖完印章并且装订完毕之后,呈交给皇帝御览。】
【没错,是“御览”,而非“审查”“批准”“判定”……之类的词。】
明朝,洪武年间。
朱元璋磨牙冷笑:“这个简英,现在还真是觉得自己的权力够大了啊……还是说,他自以为自己需要担负这样的‘责任’?”
虽然这是央洲的皇帝遭遇的事情,还是这种看起来不太灵光的皇帝,但是朱元璋作为一个一定要掌握各项权力的皇帝,那是完全看不得大臣敢于这么对待皇帝、这么对待权力。
简英,这可真是胆子肥了!
之前在曲江一带,在金京危急的情况下,简英等人完全不管皇帝的命令如何、不管皇帝的旨意是否下达、并且还伪造圣旨,姑且还能算是他万般无奈之下的权宜之计。毕竟,央洲内部信息传递的速度摆在那里,确实跟不上前线的瞬息万变;且,金京当时危在旦夕,虽然不能说莺莺国舰队一定想要攻城,但是谁也不可能去赌这个可能。
因此,当时简英等人擅自谈判、签订条约,还能说得过去。
再者,当时简英和伊农两人身上,还背着一个“便宜行事”的旨意,这也是皇帝确实给了他们极大的权力,可以随机应变,不需要太过顾虑朝堂的事情。
可是现在呢?这份条约都已经签订完成了,才想要呈交给皇帝和朝堂,而且还只是让皇帝“御览”——那不就是看看就好?而不是说让皇帝批阅,对条约内容进行一下检查、并且提出一点意见。
就算是金京条约签订的时候,简英和伊农这些人还知道把条约内容传回京中,让皇帝检查一二呢——虽然按照央洲的传信速度,等到皇帝收到奏折的时候,简英等人在前线已经和莺莺国舰队签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