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彩蛋·“边衅”67

简英等人继续与莺莺国舰队进行交涉,并提出央洲的相关条件,如果不是莺莺国舰队直接把央洲的条件撅了回去,或者这些条件被莺莺国舰队反将一军的话,那多半就是央洲自己提出来的条件本身就存在有不少漏洞——

没有提出条件之前,漏洞有那么多;提出条件之后,漏洞反而翻了数倍……

那这就真的是笑话了,但鉴于央洲的官员们对于议洲的情况、对于莺莺国的情况和思维方式不怎么了解,那他们在条约方面搞出大量问题的可能性还真不低。

当然,至于说皇帝的其他操作,那都是老样子啦,大家都能够想到,比如说前几封奏折的时候一直坚持原有态度,比如说将危险品赔偿和军费变成了追查交还,以保全央洲的体面和皇帝自己的脸面……

【简英在金京与莺莺国舰队进行谈判,事实上,他们几人的大部分操作都是违背了圣旨的,甚至还搞出了一个伪造圣旨的大事儿。】

【不过,也不能说简英完全违背旨意,毕竟他还顶着一个“便宜行事”的帽子,而这个“便宜行事”的“便宜”到底包含了多少权限,皇帝并没有做出界定,从过往的律法条例乃至祖制之中,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界定。】

【而在条约签订完成之后,简英就必须思考一件事情:怎么和皇帝交差呢?这条约的签订,时间太赶了,可完全没有说是得到了皇帝的同意,基本上就是他们几人共同拍板决定的。】

【除了这个问题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接下来该怎么走?签订了条约,不代表事情结束,他还需要进行善后处理——毕竟,他和其他大臣有一点不同,就是他属于是宗室出身,和央洲朝廷的绑定远比其他大臣要深刻许多。】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于是,简英继续了自己之前的种种操作风格:在没有收到皇帝的旨意之前,自己先行行动,他一边给皇帝在奏折中写明条约签订的情况,一边向莺莺国舰队递交了文书,想要与对方继续进行交涉。】

【他在给莺莺国舰队的文书中表示,得到了皇帝的授意,央洲同意了莺莺国舰队提出的各项条款,并且愿意永久实行下去;但是央洲自己也有一些条件,必须在实行条约之前就定下来,以免日后出现问题,反反复复,勾扯不清。】

【不过,他在其中用到的词语并不是“条约”,而是“盟言”,可以说是央洲的行文习惯,也可以说是简英此时尚且对于莺莺国并不了解、对于对方乃至议洲大部分国家的思维方式并不了解的表现。】

【在文书之后,简英又附上了一份清单,内容是他提出来的、央洲此时想要进行的交涉内容,共有十二项。】

清朝,康熙年间。

康熙在短暂的发作过后便再度陷入了沉默状态。

他看着简英的种种行为,一时既有些心梗,又有些无言。

简英等人的行径,那完完全全就是藐视圣意,越轨越权,私自行动,甚至还有伪造圣旨这种大逆不道、放在平时一旦被捅出来就是大罪的事情。但是这一次谈判,又确实并没有给他等待皇帝旨意传达下来的时间,莺莺国舰队步步紧逼,压根不可能给央洲留下足以双方传递信息的时间空档。

而简英等人能够成功糊弄过去莺莺国舰队,反倒成了有功之举。

等谈判结束、条约签订完成之后,简英也依旧等不及皇帝的旨意到来,他不能干等着,万一莺莺国舰队觉得没什么事情了要直接离开呢?……

但是,说归这么说,康熙心里还是万分不得劲儿,既因为简英等人的种种行为,又因为央洲居然签订了这样的条约。

他打起精神来,开始思考后面的事情:简英等人提出来的十二项条件,会是什么内容?且,既然神迹在前面直接再度提及了简英等人对于莺莺国乃至其他议洲国家的情况和思维方式的不了解,那这个问题是否同样体现在了他们提出的这十二项条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