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思路,出名之后,应该是大红大紫大幂幂啊,怎么到了陈巷这里,发现有点不一样了。
名是有了,陈十亿的大名已经在网络上暴起了,一个没有得奖的歌手,一个比歌手还像歌手的网红,一个臭不要脸的小偷装逼犯。
最近很多歌手的业务都有点不好开展了,本来大环境不好,人都有点压抑了,结果来了这么个玩意,那街头卖唱违法吗?
违法,但是不能追究,因为这是一个特别败坏路人缘的事情,谁要是真追究了,一个小气,自己唱不好还不准别人唱的名声是少不了的。
所以,只能暗戳戳的来,私下发个律师函就是了,也不公开,也不告,就是告诉你,应该适可而止了。
陈巷收到律师函之后,给小宝珠发了条短信,告诉她最近活动要终止了,倒不是脸皮不够厚,而是必须进化了,街头卖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陈十亿已经足够有名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名气变现,要不然搞直播带货?
左一句老铁,右一句亲们,再加个666什么的,我这能做到吗?
陈巷怀疑,严重怀疑,他这平常连句话都懒得多说的人,感觉直播这条路走不通,而且都没有厂家或者品牌商来找自己合作,想要变现都不知道卖什么。
感觉陈十亿是个假网红一样,出名了,又好像没有出,陈巷很后悔当初在朝阳的时候,没有去市场部考察一下,完全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运行的。
要是白鹭在,或者薛宝丽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