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选择代言合同

“不然的话,我可看不到如此精彩的比赛。”

......

眼看李青的球票事件愈演愈烈,快船队的官方不得不出面进行澄清。

按照快船队的说法,他们已经准备好了球票,只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球票未能及时送到李青的手中。

一切都是误会,仅此而已。

虽然,快船队的解释非常牵强,就连快船队自己的球迷都不相信。

但是,架不住快船队老板的资金雄厚。

在美国这个自由之都,没有任何事情是美刀摆不平的。

于是,在媒体们的默许下,李青的球票事件很快就平息了下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身为当事人的李青,似乎对此表现得漠不关心。

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亟待处理。

某个五星级酒店的会客室。

“耐克、阿迪达斯,还有安德玛。”

“他们对于签下你,都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兴趣,尤其是安德玛。”

奥斯丁将几份合同,同时递给了李青,笑着说道。

他也没有想到,李青会这么快就收到商业合同,而且还都是一些国际体育大牌。

耐克,5年300万美刀。

阿迪达斯,3年150万美刀。

其中,最高的是安德玛,出到了3年300万美刀。

李青简单的将合同扫了一遍,抬头看向奥斯丁,问道。

“还有其他的吗?”

“我的意思是,还有更高的报价吗?”

奥斯丁闻言,脸上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然后又掏出了几份合同。

“这几个体育品牌,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市值规模,都不如耐克和阿迪达斯。”

“但是,他们的报价却要更高一些。”

“尤其是几个中国的体育品牌。”

喔?

中国品牌?

李青好奇的接过合同,随手翻看起来。

李宁,5年5000万人民币。

安踏,5年4500万人民币。

鸿星尔克,8年万人民币。

等等。

一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