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宣读起诉书(一)

(第四起)2018年12月,被告人王涛、李军、马媛媛、麻九七、李玉箫、唐六丁、吴云杰、王云景盯上国家扶贫项目,期间被告王涛以大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的身份向省财政厅作出对临江市是重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的批示,时任省财政厅厅长李玉箫拨给临江市6个亿专项资金,时任临江市委书记李军按此前与王涛商谋的计划,向财政厅出示资金仍不足需要购买的事项计划单合计下来还差3.1个亿。

而后,省财政厅拨了3.3个亿到临江市政府的账上。经临江市政府的审计报告得出结论,省里一共向市里拨下9.3个亿财政资金,实际用到的只有1.5个亿,市财政对7.8个亿在哪一概不知。

经查实是由王涛进行逐级分赃,其余七名被告人得到相应的不法收入。这一起事实有综上八名被告人的陈述,有吴雄丽、王一凡、赵可晴等人的供述,以及检察机关、受害单位搜寻提供的书证视听资料等形成闭合性证据链,足以证实综上八名被告人犯有贪污罪的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认定。”

欧必松:“受贿罪的指控有王涛、李军、马媛媛、麻九七、王玲珑等五名被告。

(第一起)2010年8月,时任临江市上龙县龙开乡党委书记杨元文为个人仕途,找到时任临江市委常委、磐龙区委书记马媛媛,通过信封包装的方式向其行贿30万元好处费。马媛媛又找到时任临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麻九七,经过商榷之后按六四来分,各自得到一定好处报酬。这一起事实有马媛媛、麻九七的陈述,有杨元文、赵丽琴、唐一心等人的供述。检察机关调取的书证视听资料等予以佐证,足以证实马媛媛、麻九七犯有受贿罪的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认定。

(第二起)2016年9月,时任临江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委员赵龙因酒驾撞死一名六岁女童,而后为了不被追究和保住现职,找到了时任临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李军请托说情,一次性支付被告人李军10万元好处费,为了保险起见,赵龙的妻子龙丽(另案处理)找到了时任大江省公安厅厅长麻九七请托说情,一次性支付被告人麻九七21万元好处费。这一起事实有李军、麻九七的陈述,有龙丽、龙强、龙小宝、赵伟利等人的供述。检察机关调取的书证视听资料等予以佐证,足以证实李军、麻九七犯有受贿罪的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认定。

(第三起)2019年12月,时任临江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东波(另案处理)为了解决副省长的位置,找到时任临江市委书记李军请托说情,一次性支付被告人李军5万元好处费,李军介绍给时任大江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涛认识,赵东波当场一次性支付被告人王涛50万元好处费。在事成之后,被告人王涛以动用关系过多为由向赵东波再次索取10万元辛苦费。这一起事实有王涛、李军的陈述,有张国强、王子强、裴青青、郑玉玉等人的供述。检察机关调取的书证视听资料等予以佐证,足以证实王涛、李军犯有受贿罪的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认定。

(第四起)2021年1月,时任临江市副市长蔡忠月(另案处理)为个人仕途再上一个台阶,找到时任临江市委书记王玲珑请托说情,为了保险起见,找到了时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的李军请托说情,一次性支付被告人王玲珑8万元好处费、被告人李军12万元好处费,在事成之后,蔡忠月主动支付2万元辛苦费给王玲珑。这一起事实有李军、王玲珑的陈述。有蔡忠月、杜明、张凯凯等人的供述,检察机关调取的书证视听资料等予以佐证,足以证实李军、王玲珑犯有受贿罪的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认定。

(第五起)2021年5月,张子钰、劳德民、张建国、吴春帆、陈子荣(均另案处理)等人为个人仕途找到时任大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涛为解决正厅级领导职务,当场每人一次性支付30万元好处费,在事成之后,被告人王涛主动向以上五名干部索取辛苦费共计300万元。这一起事实有王涛的供述,有李军、王玲珑、马媛媛、麻九七等人的供述,检察机关调取的书证视听资料等予以佐证,足以证实王涛犯有受贿罪的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认定。”

欧必松咽了口痰只觉得扁桃体在发烫甚至在灼烧,当即放下手中麦克风拿起水杯“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

曹可勤边听着欧必松朗诵边审阅着起诉书,不禁心中暗暗感慨起来:

“这要审到猴年马月才能审得完呀,这些个牛头马面的律师眼看个个都不是什么善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