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明特意做了一个实验,在每个人都在睡觉的时候,他在院子里吹响了警报用的哨子。
大家在从未经过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能在三分钟之内都赶到院子,里并且分发完子弹。如果经过训练的话,这些事情应当能在一分半钟完成,有这个速度应当就可以了。
陈大明决定在天台的了望处一共安放三把狙击枪,这些枪都是配备子弹的。
在天台上能够发现1公里以内的敌人,三把狙击枪也足够使用了。
陈大明也很清楚,他们有可能遇到的最多也就是十个八个人的那种小团伙而已。
有这么多的枪,其实压根用不上。不过这种东西可以用不上,但是不能没有。
这就相当于核武器一样,可以不用但是不能没有。
早饭以后,陈大明先给每人都发了30颗子弹,然后在距离避难所1公里远以外的地方,找了一块空地,让大家练习射击。
陈大明随身佩戴的手枪,还是最初在老房子那边邻居家搜到的那把手枪。其实在警局里找到的手枪虽然多,但是样式单一,基本上就那两种54和64式两种。
陈大明用的是一把54式手枪,这手枪虽然看着比64笨重一些,但是威力要大不少。
64手枪很轻便不过杀伤力明显的比54略逊一筹,这里的枪支弹药54和64基本上各占一半。为了不弄混,陈大明给所有人发的都是54式的手枪和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