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练探员】这个活动标签所给予他的能力让他潜意识里知道,只要自己想,楼下7人楼上目测有5人,自己装备里有红外成像眼镜和烟雾弹震撼弹,而手里的这把AR15弹容量是32发,按照一枪胸口一枪头的原则,把这12个人全杀光非常容易,甚至都不会耗尽一整个弹匣。
但问题也就在这里,把他们全部杀光是非常容易的,但不杀,反而更难。
杀不杀?
罗临昴脑子里突然出现了灯塔之书上的几句话。
【永远相信自己的感觉】
【力量的存在,是为了什么?】
不杀!手里的枪,绝对不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至少我手里的不是。
罗临昴几乎在一瞬间下了决定。而在他下决定的同一时间,他没有注意到,他右手小臂,微微亮起两个光环,而他的脑中,一种思路忽然呈现。
罗临昴重新关上枪的保险,拉住枪绳把枪往背上一甩,然后两手摸出一颗震撼弹和一颗烟雾弹,探出身子,猛地一丢。
烟雾弹落在了楼梯上,而震撼弹则落在了楼下的几个人中央!
第一步!让楼上的人失去视野,同时让楼下的人无法攻击自己!
砰!震撼弹炸开,楼下的七个人纷纷捂住自己的脑袋,而罗临昴探身,一枪右肩,一枪左小腿,瞄准射击。20秒之内,罗临昴14发子弹出膛,将七个人每一个人的右肩都打碎,左小腿瘫痪。
选择这两个位置,是因为人在枪战中,由于肾上腺素的原因,有时自己中弹后第一时间是感觉不到自己中弹了的,所以罗临昴想要瘫痪他们的武装和行动能力,就必须让他们从神经反应的角度上也会丢枪。
但直接射击手臂有可能打到动脉,那样的话就算警方或者他们自己人到位,也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所以选择了肩膀和小腿这样没有主要血管在的位置,而如果击打同侧的话,同样有可能因为身体同侧失血过多而让末端位置坏死或是对大脑产生损伤,所以要射击右肩的前提下,罗临昴选择了射击左小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