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意见也不该她提,大伯子的事,作为弟媳就该少掺和。
冯宜家有顾忌,当兄弟的孟盛可就不客气了,直接嫌弃道:“啥流行不流行的。
一个大男人穿衣打扮舒服自在能见人就得了。
又不是女娃子爱俏,还得追求时尚流行。
再说大热天的,头上摸了半斤油舒坦啊?
还有那眼镜,戴上黑乎乎的,山里的路不平,小心装逼不成骑坑里再磕掉两颗牙,以后吃肉都不利索!”
孟超再不是以前那个老实巴交的农家小伙子了,出城进村的一路,身上的装扮收获无数羡慕追逐的目光。
此时自信心爆棚。
就算被老二说了,他也浑不在意。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觉得好,就老二两口子觉得不好,只能说明这两人的眼光有问题。
也是,最远就去过县城的人,能知道什么叫潮流,什么叫做时尚?
算了,他不跟这俩没见识的人计较。
孟超安抚好自己,不再跟人争辩穿搭,蛤蟆镜挂胸前的兜里,哼了一声,停好车,两手提着自行车后绑着的两个大袋子径直去了厨房。
边走边没好气道:“我是回来给你们送东西的,可不是让老二你数落的。
真是良心被狗吃了,大热天的累死累活的赶路,临了还落不了一句好!”
良心被狗吃了的孟盛,见说不通也不说了。
反正打扮得再辣眼睛,最多也就在家待个两三天,忍忍就过去了。
再看大哥背上衣服都被汗湿透了,心软的上前帮着人提袋子,又问:“啥东西?
你买的早上不是都给我了嘛。”
孟超不满撇嘴:“爹娘他们淘回来的西瓜、桃子和香瓜,听人说多吃水果对孩子好。
遇到卖的就买了些,爹怕放坏,准备下午骑车送回来,我反正要回村,索性就今天带回来了。”
弟媳妇在外面不好多说,不然他高低得跟老二抱怨下爹娘心里现在有了孙子,儿子就靠边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