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有时候我也不能免俗,我也需要人间烟火,要不然,我就直接学董兰了,今生不做痴情人,不生情事。
为自己独活,多爽。
我爱好文学,爱小资生活,我知道金钱不一定能买到幸福,但是幸福总离不开金钱。
我虽然没有经历过文初武他家那种情况,一人得病,全家返贫。但我经历过了我爸妈在我和我弟双双读书时,供我们读书时的捉襟见肘。
我的父母虽然没有像中国的很多父母那样背井离乡,走南闯北,在土地里刨食,然后为了几两碎银,但是他们也过得不易。他们也知道该存的钱,还是要狠狠地存。
我理解文初武觉得我爱买花,爱喝红酒是一种高尚体面的浪费和奢侈,能体会他想改变我,拐弯抹角地提醒我存点钱,抠门一点,为以后的生活留点体面的那种心理,他也想以我花钱无度来吓退陈老五。
可是他打错算盘了。陈老五他承担得起我这样的一点小爱好式的消费,不要说他愿每月给我零花钱一万元了,就是他不愿给,我也能用我为数不多的工资,维持我原有的体面。
我不虚荣的,我想过一种低调的体面的生活罢了,也许无意间打扰了别的的痛点,让人眼红羡慕,心生不平衡,就误以为我的生活很好过罢了。
没办法,原生家庭培养出来的气质和性情,好难改变了,也许我这一生,为了保持我的优雅体面,会刺痛一些人的神经。
也许有人认为我这种法纯粹是花自己的钱,养别人的眼,没必要。可我不这么看,养别人眼的同时,我也在滋养自己,也在养我的眼睛啊。
我爸说的,陶家的人,凡出门,必须光鲜体面,形象永远要走在能力前面。
我们一家这么做,不是为了学项羽,图个富贵还乡,希望别人瞧得起自己,是我们的修养要求我们必须匹配这样的外表。
如果我是虚荣的人,我肯定撒娇,叫陈老五经常接送我,往我脸上贴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