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下定决心的原因,就是徐希这一年时间做的事情了。
徐希任刑部提刑司郎中,代天巡狩各地冤狱,本是再威风不过的职位了,徐希原本以为,这是朱由校对定国公用的帝王心术,打一巴掌给个红枣之类的。
可是当他真正开始办事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想的有多么离谱。
徐希出京这一年,办了五个案子,也都有结果,按理来说,这是好事,可是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个案子,是有人当街强抢民女,而后倒打一耙,说是那女子不检点,最后那女子不堪受辱自尽身亡,家中人得知消息,去县衙找个说法,却被县衙用阻挠公务的由头给下了牢狱。
徐希一查到底,果不其然背后的人不简单,是福王的属官。
徐希没有资格处置,上书刑部,最后的结果却是发回再审,并由大理寺介入!
最终的结果,是那属官罚俸一年,给那女子家人,赔了白银三十两。
三十两,就是他们心中一条人命的价格,并且…这是因为有徐希这个小公爷在这里,才给了三十两,平常的,是一分钱没有的。
徐希也是看明白了,若是定国公府还得宠,这事不可能发生,现在大明各地判案子,都是看关系的,不是看律法的。
第二个案子,是侵占田亩之案,涉案之百姓,具以“伏法”,而侵占田亩的乡绅,活的自在,最后哪怕徐希搬出自己的身份,也是被各方阻挠,除了案宗上平反之外,别无他用。
第三个案子,是克扣军饷一案,涉案百户被杀,参与行动之人共六人,具是斩立决,而克扣的军饷,到了最后,也没有人吐出来,再往上查的时候,军中各处阻挠,最后无疾而终。
第四个案子,事关流民,流民各地都不欢迎,但是面子上谁都不想去出头轰赶,那么平常欺男霸女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就派上用场了,流民软弱可欺,到处受人白眼也到处伏低做小,可是还是有百人之多死于那场本可以不发生的打斗中,这次判决倒是没人插手,那些个小混混,不是被判斩立决就是被流放充军,可是这种事和以前的那些事一样,都是不能往上查的。
第五件案子最是可恶,大明各地都有类似于今日福利院的机构,叫安济院或者安济堂,明朝是古代养老制度和社会抚养制度最为完善的朝代,以孝治天下不是一个口号这么简单。
大明律规定:凡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领取五斤肉食、三斗酒(明代一斗为18.25斤,三斗即54.75斤),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则可以额外每月领取一块足够制作衣物的布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