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方龙一直隐藏在黑暗中,观察着离他最近的畜牲们一举一动。其中,一个小本子,刚好吃完饭,朝他这边走来。在离他几米的墙角,正准备嘘嘘。
华方龙悄悄摸了上去,猛然蹿出,一刀砍在他的脖颈,差点将他头颅全部砍下,喷涌的血水溅了他一脸一身,小本子的头颅只剩下一层皮粘连,吊挂在身体上,哼都没哼一句,倒了下去。
华方龙眼疾手快,忙接住他的身体,没有发出一丝响动,迅速将他拖进街巷拐角。
脱下小本子身上的衣裤,将自己身上的血迹擦干净。这小本子只有一米五几的个头,体重也轻。华方龙有一米七八,力量也大,在这种猝不及防的突袭下,轻松杀了他。
小本子的皮鞋被他脱下,子弹被他收入口袋。华方龙还从他身上搜到了手电筒,简直就是意外之喜,带着他的枪,隐入黑夜……!
就在他接近三名学生躲藏的房屋时,就见到十几个巡逻的小本子在砸那栋院落的院门。没几下,就被他们砸开,小本子蜂拥而入。接着,就是里面传来尖叫与喝骂。
华方龙暗叫不好,但面对如此多的小本子,如果开枪,枪声一定会将其他小本子吸引过来。但如果让他选择放弃,他实在做不到,过不了心里那道坎。所以,只能将子弹上膛,隐在角落,盯着院落门口。
没一会儿,小本子押着三个学生出现在门口。
华方龙数了数,小本子一共十二人。他拿起枪,对着学生后面的小本子扣动扳机。
“叭勾!”当即一名小本子人被爆头。还别说,小本子的三八大盖的威力很强,子弹将他脑袋打出一个血洞,从另一头飞出。
华方龙的枪法自不必说,在警察局时,他没有其他爱好,只对枪械情有独钟。没事的时候,总拿枪比划,练出了一手好枪法。
解决掉一个,又是一枪,又一个小本子被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