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成谶,或者说一思成谶。
就在梁铮觉得浑身不爽利时,坐在计程车上的方婷,秀气的鼻子嗅了嗅,脸上满是迷惑。
“怎么了?”
高辉明知故问。
“有个古怪的味道。”
生怕他飞走似的,方婷紧紧攥着高辉的胳膊,红着脸回应。
经历了料理店的风波,又呆在警署时刻担忧高辉,她才不管对方的胳膊。
虽然触碰得有点儿脸发烫,方婷依旧坚持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变调。
“哦。”
高辉恍然点头,但很快脸色变得阴郁,不再说话。
“我说错什么了?”方婷紧张了。
“早晚你会明白的!”
高辉叹口气,转移了话题:“饿了吧?”
这个味道和男女有关,他当然不能向方婷解释,否则就暴露了跟梁铮的关系。
故意表露出不想深谈的样子,是为了以后方婷发觉,能够自圆其说。
“嗯!”
方婷点点头:“你刚刚进去接受审讯,叫我别告诉惠玲姐。我说自己在补习,她应该没留饭。”
呵!
本来罗慧玲电话里叮嘱过方婷,要她一定回家吃,这样能节省点儿。
可想到高辉还在受苦,另外抱着一线希望,说不定两人能一起在外面吃,方婷果断拒绝。
空着的那只手捏了捏口袋里的十块钱,这是方婷参加议员选举助力团的报酬。
方家因为大哥方展博找到了工作,平常又有高辉接济,她不打算把这个钱交给罗慧玲,而是另有他用。
不和家里人一起,跟高辉吃饭,只有他们两个,那该有多惬意!
想到这里,她鼓足勇气对高辉道:“我们先不到彩虹邨吧,路边吃个饭再回去。”
“好!”
高辉当然不会拒绝。
两人下了计程车,方婷朝一家鱼粉店走去。
两碗粉不要十块钱,她还请得起。
高辉没有拒绝,吃着粉,看着方婷。
方婷觉察到了,低着头吃粉,不敢正视高辉。
已然有过明示,高辉加快了步伐。
两人吃完粉,已经接近十点,步行朝彩虹邨走。
“我喜欢你!”
到了拐角的小巷时,高辉突然抓住方婷的手:“我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你了。”
“啊!”
方婷惊讶失声,瞅瞅四周无人,头低了下去。
默许就是默认,默认就是肯定。
高辉当然不会犹豫,勾起方婷的下巴,嘴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