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这样一个大高个,曾经的特种兵,可以一拳爆牛劈掌断碑的人物,却带有令人望而生畏的痞相。
事实上,在当入伍当兵之前,他就是痞子,一个见着漂亮女人就要调戏一番,见着别人有钱就会想方设法弄几个来花一花,见着某男长得帅而又衣着光鲜就要打人家一顿的痞子。
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出了名的难缠,惹毛他,更是连年都过不成。所以,当兵之前的他,就是个痞子,就是个流氓,就是个烂崽,就是混蛋小偷嫖客……打砸抢烧无恶不作,偷鸡摸狗坏事干尽。但有一条底线他绝不会碰,那就是夺人性命、奸人妻女、祸害普通平民百姓。正因为这条底线,才没让派出所留下他违法犯罪的证罪,才让他在邻居们惊异的目光中戴上大红花光荣参军,并因体能出众、成绩优秀而被选拔为特种兵……
“我信。”
对眼前这个传奇人物般的存在,三木不想与他硬碰硬抬扛,面对面死磕,再说,破案也不能光靠拳头,得用智慧和心计让对手开口。这是他的底线,也是他的原则。虽然他比韦奈年龄小点,但智计与体能却不相上下。
当然,在野外生存和临战经验方面,他肯定不敢和韦奈相比,――警察和特种兵,本就不具备可比性,就一般情况而言,一个特种兵可以亳不费力干掉一个警察,但一个警察要干掉一个特种兵,一个字,难;两个字,很难!
不用说,三木也清楚自己和韦奈之间的差距,人家可是特等射手、拳击高手、爆破能手兼枪械研究专家……而他,只是一个警察,一个打过几年黑拳、拿过省体队拳击冠军和可以负重三十公斤越野跑三十公里不喘粗气的警察。
“三木警官,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我的事你最好别管,——兔子逼急了咬人,你逼急了我,我会杀人的!”韦奈脸上,闪跳着非洲阳光暴晒过的粗犷,还有地中海的腥味和热带枞林的火辣,“我再强调遍:那批枪支弹药,真不是我劫的,我手里的枪,来自于遥过的大洋彼岸,包括虎子和老高手中的枪。”
“我也提醒你——”三木针锋相对道,“我没逼你,也没说你是罪犯,我只是说——你是嫌疑人,作为曾经的特种兵,你应当知道,在未能侦破的案件面前,任何公民都有可能是嫌疑犯,——至于那批枪是不是你劫的,用不着你说不是你劫的,我自会查找到蛛丝蚂迹的让据,如果你凑巧便是那个劫犯,那你,就得跟我回去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