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知秋和风尘在按摩店度过了一个悠闲的下午,两人躺在沙发上,享受着饮料和小零食,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

随着夜幕的降临,王知秋意识到时间已经不早,他拍了拍屁股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和风尘打个招呼,就准备一起回学校睡觉。

他觉得今天的享受时光已经足够,明天应该恢复到正常繁忙的高三生涯,应该让小老弟王知春好好上学,珍惜这难得的高三生涯。

这叫享受在前,吃苦在后。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大哥的一番苦心,小老弟我希望你能懂。

王知春:我心中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风尘在起身时,突然意识到他们原本的目的——出来寻找写歌的灵感,现在却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他一脸惭愧地看着王知秋,心中充满了愧疚之情,心中暗自想到。

惭愧惭愧啊,沉迷于温柔乡,就忘了自己的事业,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三好青年,怎么如此堕落?

酒色误人不浅,我风尘誓要与赌毒不共戴天,既然如此,从明日起,

戒酒!

随后风尘扫了一眼王知秋,也急忙提问:“春哥,我们不是出来写歌寻找灵感的嘛,怎么变成了真的享受了。”

他两手一摊,无奈地继续说:“我们这是完全荒废了一天,这是一点都没写啊。”

他嘴上这样说,心中却这样想着,

兄弟,明日和我一起,戒酒!

王知秋听到风尘的话,双眼微眯,眼神一凝,心中暗自思量。

写首歌而已,这不过是小菜一碟,是时候给你展示一下真正的技术了!

小老弟,你可别眨眼睛,下一刻,会很帅!

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浑身散发出一股别样的魅力,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他周围涌动。

他扫视了一眼正一脸懵逼的风尘,轻轻一笑,朗声道:“古有诗仙太白,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今有我在按摩店,女技师按脚,纯情男高陪伴。”

“疯子,笔来!纸来!”

王知秋大声呼唤,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期待和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