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美是人类的天性,我只是随波逐流罢了(划掉重写),
我只是追求自然天性,欣赏一下美好事物罢了。
像老大你这种丰朗神俊的男子,肯定也懂我的意思,对吧?
今天我选的主题是梦想,节目组需要我们一周的时间内创作一首新歌。
老大,这种小菜一碟的事情就交给你啦,尽快写好哦,我和风尘好抓紧时间练习,这样才不给老大丢脸!
愿老大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小弟在此敬上!
……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王知春就发现自己的书桌上多了一张纸,上面谱写着一首新歌!
他立马打开自己的备忘录一看,昨天的那篇日记下面写道,
“新歌已经写好,就在桌上,期待你的精彩表现哦。
另外,你今天台上的发言我十分喜欢,下次记得说,在座的诸位都是垃圾!继续保持这种斗志!”
破案了!
实锤了!
证据确凿了!
老二能够感受到自己身边发生的一切,自己昨天明明没有告诉他自己发言的内容,他却能知晓一切。
看来,老二的人格除了出现的时间比较短以外,其他都和自己一样,能够感知自己发生的一切。
苍天啊!
大地啊!
不公平!
完全不公平!
为啥自己不清楚老二掌控身体时到底做了啥,而老二却能对自己的情况了如指掌?
这到底是谁的身体啊!
难道我猜错了?
其实,他真的是老大,我才是老二?
老大喜欢深藏功与名,所以把这个露脸的机会让给我,让我处理生活中的一切。
不不不!
不要胡思乱想了,他是你,你也是他,你俩本来都是同一个人。
反正老二也不会害你,反而一直帮助你许多,你应该和他和谐相处,而不是互相勾心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