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鬼靠在吧台上,将刚才遇到的那个府兵所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罗斯埃城的府兵?他们这是要造反?!”克里夫一怔,欣然道:“管他呢,王城离咱们这这么远,国王也管不到,不过街上都站了这么多罗斯埃城的兵了,想来他们应该也快打到城主府了吧。”
“只要不是曼考斯当城主,谁来统治都行啊!”
“为这位新城主干杯!”
邋遢鬼嘴一撇:“我可没钱买酒了。”
“记我账上,只要你带回来的消息是真的,我管你三天的酒水!”
“克里夫听到了吗?给我来一杯酒,记老查理头上!”邋遢鬼冲吧台里的克里夫嚷道。
“干杯!”×N
酒鬼们的共性都是这样,只要是正向的东西,都值得干一杯。
佛勒斯坦城的府兵营和城主府几乎就是挨着的,此时也已经被卢奕杀穿。
只有一些在外巡逻的幸运儿没有被屠戮。
“接下来,只要杀了那什么曼考斯·拉肯就差不多了吧。”卢奕手持滴血的洞爷湖,迈步朝向城主府。
屠杀府兵营所造成的动静估计早就传到了城主府之中,不过卢奕杀掉这几千人才用了不到五分钟,曼考斯想逃也逃不了多远。
城主府大门口,卢奕看到了几辆装饰着黄金与宝石的马车,一个与倒三角相差无几的胖子正往马车里拱去。
后面还有几个着装华贵的美妇人在推他的屁股。
“曼考斯?”卢奕问道。
美妇人们看到他手上滴血的木刀全都傻了,推着曼考斯屁股的手也用不上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