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重大挫折

司马懿数次问左右将领:“吾头尚在否”?众将俱回:“尚在”。

司马懿不敢再追赶。于是蜀军从容退去,进入斜谷后,才讣告发丧,

而此事后来也被百姓为之谚曰:“死诸葛走生仲达”,

司马懿听闻蜀军在斜谷发丧后自嘲道:“吾便料生,不便料死故也。”

其后,司马懿视察蜀军遗留的营寨,感叹说:“诸葛亮真是天下奇才。”

蜀军返回成都后,刘禅追谥诸葛亮为忠武侯。

诸葛亮遗言命令部下将自己葬在汉中定军山,依山势修建坟墓,

墓穴仅能容纳下棺材。诸葛亮曾经上表指出自己没有多余财产,

只有800株桑树和15顷土地,而自己穿的都是朝廷赐封,

就算儿子都是自给自足,自己没有一点多余的财产。

果然,诸葛亮直至死时也是如此,甚至在临死前,

也吩咐了他下葬时只需要挖洞一个,棺木能够放进去便足够,

自己则穿着平常的服装即可,不须要其他配葬物。武侯墓在定军山勉县。

蜀汉各地多上书请立诸葛亮庙,蜀汉朝堂以此违背礼制不纳,

于是百姓在四时的节日于道路上私祭诸葛亮。

直至景耀六年(263年),在习隆、向充的建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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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禅在沔阳为诸葛亮立庙。景耀六年(263年),

司马昭派遣邓艾、钟会伐蜀。

诸葛亮的长子诸葛瞻和长孙诸葛尚一起在绵竹之战中战死沙场。

身为丞相,诸葛亮深知:“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也。”

他不仅带头廉政,树起一面旗帜,同时还把廉政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

法律建设来抓,对蜀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方方面面,

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诸葛亮时期的廉政建设,

首先表现在对蜀汉宫城规模和惠陵规模的严格控制上。

在诸葛亮执政时期,年青的后主,常欲采择以充后宫。

当时负责宫中事务的董允以为古者天子后妃之数不过十二,

今嫔嫱已具,不宜增益,终执不听。后主皇妃之数是一个复杂问题,

涉及到皇宫规模建制等诸多问题,非董允所能决定。

当时,“及备殂没,嗣子幼弱,事无巨细,亮皆专之”。

“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

诸葛亮在蜀汉上层创造了一个廉政奉公的政治氛围,

蜀国官员以诸葛亮为榜样,为官节俭,力戒奢华,造就了整整一个廉政时代。

诸葛亮立法公开、执法公平,有异于同时代封建的法律思潮。

蜀汉章武元年四月丙午日(221年5月15日),刘备在成都称帝。

而益州旧为刘璋所统治,所以法令废弛,地方派系坐大自强,

刘备统治集团的强力介入破坏了相当一部分人称霸西南的企图,

这种情况下蜀汉政权作为客籍政权面对着来自益州旧势力的阻挠。

面对这种情况诸葛亮认为这不是苛法峻刑所留下的民怨,

而蜀汉是建立在律令长期废弛,导致官民混乱君臣无道,紊乱了“纲纪”。

他说“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矣”三纲是指君为臣纲,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是指诸父有善,诸舅有义,族人有叙,

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

所以只有任法才能改变德政不举、威刑不肃的局面只有威之以法,

才能改变蜀土人士,专权自态,君臣之道,渐以陵替的态势。

与儒家“崇礼”治世的观点不同诸葛亮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的根源在乎“法”,

因此,诸葛亮一再告诫、反复强调法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重要性“夫一人之身,

百万之众,束肩敛息,重足俯听,莫敢仰视者,法制使然也。”

不仅如此,诸葛亮还进一步从反面强调了不以法治国的严重后果“若乃上无刑罚,

下无礼义,虽有天下,富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莱纷之类也。

夫以匹夫之刑令以赏罚,而人不能逆其命者,孙武、穰苴之类也。

故令不可轻,势不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