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手上的细汗,左瞧右看也没在陆鸣的这破茅草屋里找到擦手的地方,于是就不顾形象的在自己的衣服上用力的擦了擦。
这才小心翼翼的捧起玻璃杯在阳光下欣赏着。
“好宝贝啊。”
“真是好宝贝啊!”
在古代玻璃杯可是稀罕物,只有有钱人家才能消受的起,就跟现在的豪华别墅一样,是富人们争相买来炫富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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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不少的诗人专门写诗来夸赞玻璃杯。
比如潘尼的《玻璃碗赋》,就是对那个干净透亮的玻璃碗赞叹不已。
并且玻璃的出现时间极早,陆鸣在穿越前就听说过,在博物馆内还收藏着北周时期出土的凸顶玻璃碗呢。
所以。
在战国时代,玻璃制造的摆件在贵族中并不罕见,反而非常的流行。
一件好的玻璃制品,会被贵族们拿来当做展示自家财力与实力的工具。
张二河恋恋不舍的将那玻璃杯小心翼翼的放下。
显然是对这玻璃杯喜爱极了。
“禀公子,这琉璃盏整体造型浑然天成,最重要的是品色极纯,宛若神迹。”
“若是售卖给大贵族,至少能卖出百金!”
陆鸣思索了一会:
“一金等于十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
“一个鸡蛋两文钱。”
“这百金的购买力,大概是相当于现代社会的五十万。”
“五十万,若是想置办一些产业,倒也是足够了。”
陆鸣转身看向张二河,道:
“张二叔,那这玻璃……琉璃盏,就麻烦你拿去售卖了。”
张二河连忙道:
“不麻烦,不麻烦。”
“敢问公子是否急需用钱?若是需要在下那里还有一点家产可以一并售卖。”
虽然陆鸣有些心动,但他最后还是拒绝了张二河的提议。
“连工资都不给手下发,已经要被吊路灯了。”
“要是让手下变卖家产,付费上班。”
“道德在哪里?”
“底线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