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9章 歌舞厅好景不长

进入八月份,刘娜的歌舞厅火了,每天都能进2000多元钱。但是,和她的计划却完全不一样。

录像厅来的大多都是待业青年,有的一看就是一天;还有一些中学生,有钱了就来看,没钱了就想法去捡破烂卖钱来看;另有一些农民,八月是农闲季节,会成伙结队地来看;场场满园,一天能稳进700元,还给包子铺带来了生意。但是这部分人中几乎没人买晚场的票上楼消费。

上楼看歌舞表演的大都是个体户的小老板,他们不是自己来消费的,而是请生意上的伙伴或管他们的税务、工商、防疫、城管的职员,把这里当成了他们谈生意和拉关系的场所。因为这里既偏僻,又有美女,还有吃喝。每天白天都来人订票和订西餐厅的座位乃至中餐厅的桌位。100张门票一上午就订光了,又是500元收入进账。

那些个体小老板为朋友点歌、点舞曲都很慷慨,还为朋友点演员陪舞、陪喝酒,都给小费。这一项除了演员挣小费外,一场下来,点歌点舞曲就收入300元,还有酒钱,一瓶洋酒上百元,一场能卖20多瓶,都是百分百的利润,就连中餐桌上的啤酒和格瓦斯也都是加价销售的,能挣500多元。

本来,派来监督的警员提出了要制止这一行为。但是,刘娜见利忘义,却拿她表哥去弹压警员,不让他们管闲事。

她做出了一个规定,说小费是凭场子挣的,应该和场子五五分成,为歌舞厅承担租金,否则就扣工资。演员们提出她们白天要当服务员,陪舞是额外的活儿,挣点小费是应该的。刘娜为了生意,做出了让步,定为了三七开。那13个女演员一天能收400元小费,刘娜能得120元,一个月就能得3600元,一年4万多元,等于把给六建公司的5万元租金减到了1万元了。

这样一来,歌舞厅和录像厅一个月就能收入6万多元,一年是72万元,去除工资12万、水电气3万元,租金1万元,给公安10万元,乐队旅差费等1万元,投资3万元,能挣42万元,刘娜飘起来了。

任民的收入也挺可观,这一个月,每天晚上都有100人吃饭,相当于12张桌,每张桌的饭菜都在50元以上,能卖600元,仅此一项一个月就1万8000元。白天他的散客也能卖出4、5桌,进200元,周日的红白喜事还能进1000多元,合每天30多元,一个月又是7000元。2万5000元的纯利是5000元,他一年能挣6万元,还不算包子铺买卖的增收。但是,任民看到那些女演员陪舞、陪酒心里总是忐忑不安,心说,治安支队长可千万别犯错误啊,他要倒了,这买卖就得黄。

任民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国庆节这一天,来歌舞厅的人特多,超过了150人,本该不卖票了,但是,刘娜提出了搞通宵舞会,把人都放进来了。结果,发生了数个人争抢一个演员的局面。

有的客人喝醉了,动起手来,把演员的衣服都扯开了。两警员过来也制止不住,有一伙为抢演员挥动起了啤酒瓶子互相打砸,有几个被打得头破血流。一个警员怕出人命,开了枪,醉汉们却来抢枪。警员在保护枪支时,将一醉汉手臂击穿,才稳住了局面。

但是,警察在公共场所开枪,并击伤人犯了大错。事情还发生在

1983年8月25日,中央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期间,很快发酵成了恶性事件。

幸亏许敬文在办这事时向公安局领导班子做过汇报,局领导默认了他的作法。但是,出了这么大的事,局里也无法抹平,只能向省公安厅报告。

省里派来了调查组,先封了歌舞餐厅,关起了乱用枪械的警员,停止了许敬文的职务。然后找歌舞餐厅的所有人员和案发时的目击者们进行讯问。

经过一周时间的调查了解,省公安厅做出了如下结论:

一是歌舞餐厅违反治安惩罚条例,允许演员陪酒、陪舞是造成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要停业整顿,并交罚款一万元。

二是治安支队利用特业审批权力,和个体经营者合作办歌舞餐厅,从中牟取利益有损人民警察形象。为此,中断合同,被枪击受伤人员的赔偿由公安局赔付。给予代理支队长许敬文免职处理,事件当事警员清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本着支持个体经营的原则,歌舞餐厅的餐厅可以继续经营,歌舞业务改业经营,录像厅业务要严格遵守治安惩罚条例进行经营,禁止播放文化管理部门目录管理以外的音像制品。

四是建议市财政在严打期间为公安部门提供专项资金,解决其快速出警的交通车辆问题。

得说这一处理结果是被许敬文的出发点给予了原谅下做出的,同时也对个体经济给予了保护下做出的。只是对那名动枪的警员处理得过重了一些,如果不过重,被害人和社会舆论无法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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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敬文如果是支队长,这次也难免被撤职,他幸运那个“代”字上了。代支队长表明他还没得到正式职务,只能免去这个职务称呼。幸运的是撤职是处分,免职是正常行政程序,免了还可以任命,撤职则需经过一年以上的处分期才能任职。这也是对他一心想干好本职工作的出发点的补救措施。事件过去一周后,老户籍科长退休了,他被安排做了户籍科长。虽然科长和支队长是同一级别,但是支队长都是局党委成员,副局级后备干部。

刘娜事发后,交了一万元罚款,又给任民他妈扔下了一万元,给演员们发了9月份工资后把她们都遣散了,自己拿着10万元不辞而别,回公主镇了。

六建公司不干了,他们白投了5万元,要告刘娜,被任民劝住了,任民说:“人是我招来的,这5万元租金由我来还。你们得给我时间,人不死,债不烂,我会想出办法来改变经营的,刘娜我也能找回来,你们那5万元有固定资产在,又飞不了,何必打官司告状的呢。”

公司把这一块都交给工会管了,余梦瑶对任民是信得过的,跟李经理说:“任民开工会的车挣的5万元钱都交工会了,那可不是小数。所以,咱们不能告刘娜,告她也得把任民牵进去,有任民在,那5万元差不了。”

李经理听余梦瑶为任民做了保,便放弃了打官司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