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屯,胖子酒家开在一个七拐八绕的胡同里,属于那种典型的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小饭馆。
老板是一对巨胖的兄弟,来自草原省的汉人,身高和王旭差不多,体重差不多有王旭的两个半,属于帝都先胖起来的那一拨人。
原来是帝都摔跤队的,这里的手把羊肉是王旭吃过的最地道的,据说是他们老爹工作的牧场养的,地道的草原羊。
来这里的都是熟客,比如王旭,比如王晶花。
昨天商议地方的时候,两人都没想到对方居然知道这家馆子,相视一笑,还没细谈就有了一点故交的感觉。
王旭到的时候,王晶花已经点好了菜,见王旭进来,就直接招呼上菜。
在座的就三个人,小两口加上王晶花。一盆羊肉,几盘凉菜,四瓶啤酒,简单却丰盛,很矛盾的感觉。
“王二哥,感谢你给我这么个机会,先敬你一杯”,王晶花率先举杯。
“您太客气了,我应该比您还小,叫二哥太抬举我了。”
“不算,不算,东四王二哥大名鼎鼎啊,我在南城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
“谬赞,谬赞,朋友们瞎传,您这夸得我都不好意思动筷子了”
“哈哈,我的错,我的错,我先干为敬,算赔罪啊”,王晶花仰头一杯啤酒就干了下去,那派头非常豪爽。
“那我陪您一个”,王旭也不含糊,仰头一杯清空。
“您客气了,先吃菜,王二哥,这位姑娘是?”王晶花让着菜,心说这个王旭怎么不介绍啊,这不合规矩啊。
关键是这个姑娘居然也就安之若素,该吃吃,该喝喝,一点没有局促。
“晶花姐,这么称呼您可以吧”,王旭开口
“哎哟,那我就托大占你王二哥个便宜了。”,王二还是个学生,稍微一打听都知道,王晶花自然也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