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您只是带上了面具,不是不在地球上生活了。
……
妖精之森并不是一个特定的地方。
只要有妖精的森林,都可以叫做妖精之森。
妖精是一种精通妖精戏法的生物,喜欢愚弄智慧生物,但她们又擅长魔药制作,让高贵的魔法师们又爱又恨。
沃原之森从名字就能听出森林很多,而这一片,是公认的妖精之森,里面住着不止一名妖精。
每个人都能来碰运气,有机会碰到妖精,再有机会完成妖精的任务,就能获得妖精的回报。
所以,来到妖精之森的冒险者们总是乐此不彼。
当然,绝大部分人都是遗憾而归,唯独有极少的幸运儿才能获得妖精的青睐。
对于别人和自己,陈半闲认为基本上没有机会。
但这次是林天牵头,他觉得可以试一试。
妖精之森外围已经有不少冒险者队伍驻扎了。
佣兵。
一种为了完成任务的冒险者,没有什么斗气,没有什么剑士,只有会粗浅魔法加上锻炼身体武艺的人们。
刀口舔血的人,遇到强大魔兽说不定就没命了。
“哥几个,也是要进妖精之森冒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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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的汉子满脸污垢,和看小说的形容不同,陈半闲靠近之后就闻到一股浓郁到极致的汗臭味。
这个天气又炎热,汗臭发酵,更让人作呕。
他不动声色,远离这些佣兵们三丈。
不好意思,我是高贵的魔法师,不屑与伱们为伍。
林天倒不在意,跟汗臭握手,亲密接触,才告诉后者他们需要寻找妖精。
“我一看你们的服饰就知道你们要找妖精,毕竟三位贵族老爷只带个奴仆,实在是太好猜了。”
在家族里待不住的年轻人罢了,不懂生活的艰苦。
大胡子佣兵自我介绍:“我叫莫克·温大·罕尔士。”
“我们要帮一位贵族寻找月银草,不知道是否可以结伴同行?”
他最